|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3825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函 |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保护,提案,函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定一督”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工作的建议 |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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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
市政协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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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人 |
赵叶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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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定一督”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工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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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内容 |
一、综述 2019年6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2020年11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的指导思想。总结了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指出了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发,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等基本原则。 2020年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中,明确了各市(县)区需按照30%的总量推进小区智能化箱体投放,按照20%的总量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和“四分类”试点,并以2020年无锡市建城区垃圾分类住宅小区明细表为基数(小区总数为1793个,其中江阴市315个)。 二、基本情况 2013年起,江阴就开始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各类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分类收集桶、收集亭等设施逐步到位,模式探索也取得了成果。2017年,江阴市有机餐厨垃圾就地处理项目被中国环境卫生协会评为行业争优创新银奖;2018年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荣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分类入选示范案例”;“江阴市有机垃圾相对集中处理模式新途径”课题登上第五期“清华大学工程博士”高峰论坛,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处理提供了优秀实践案例。同时,我市也构建起了一张网格、二支队五、三项工程、四个环节的“江阴市垃圾分类1234工程”,实现了2020年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的目标。2020年9月,我市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印发了《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形成我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明确了2020-2022年三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城区建成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新增分类单位、示范街镇、示范村的数量等目标。明确了分类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的要求;明确了规划与建设、分类投放管理、执法监督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其中镇街承担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责任,负责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收运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作为实施责任主体的镇街之一,通过一年来的深入调研及2020年10月实施的“三定一督”生活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的试点性探索,对照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几点疑惑及建议: 三、存在问题 1、镇街垃圾分类实施模式亟待明确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面加强科学管理中强调: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方面,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 各镇街在采用何种模式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尚缺少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可能会出现新桥模式、周庄模式、云亭模式、璜土模式等等,大家各自摸索、各显神通,结果可能有的实践成功了有的则可能会失败,垃圾分类是个投入巨大的系统工程,一旦某种模式启动就没有停下来的可能,更不可能走回头路。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每个街道(镇)都要建设并推广“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四分类模式”小区。采用不同的模式形成的分类结果肯定不同,相对成熟、成功的分类投放管理模式对镇街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能形成新的、导向性的考核评价标准。 2、垃圾处理终端基础设施处置能力不够 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只有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的终端基础设施,提高终端处理能力,才有底气去广泛铺开前端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新桥镇在2016年建成6顿易腐垃圾处置站,但随着垃圾四分类工作的推进,易腐垃圾量增趋势非常明显,目前新桥5个试点小区约1800户日产易腐垃圾约1000公斤,如果全面推广实施“三定一督”,全镇18个居民小区均设置集中投放点,按照户数每天产生易腐垃圾约6000公斤,加上餐饮店、企业食堂、学校食堂及农村易腐垃圾等,远远超出6顿的处置能力,超出部分的终端处理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同时,现有考核规则制约了新的分类投放模式下易腐垃圾的实际增量。 3、目标群体的居民缺乏对政策了解和认知 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也是一个全民习惯养成的过程。新桥镇自2016年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以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宣传,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村社区设置的两分类垃圾桶点位也较好的满足了居民的投放需求,但现实中,居民分类投放的情况很不乐观,部分可回收物因具有经济价值乱投放情况相对较少,而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情况远不达标,不区分灰、绿两色垃圾桶,混合投放、哪只桶开着就扔哪只的现象比比皆是,平行镇街的情况大体相仿,居民普遍缺乏对垃圾分类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深层次探究,在于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的执行中,存在感性认知与理性认知的偏差,政策法规的监督执行环节还存在盲区,缺乏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根本动力。 4、宣传引导重分类标准轻分类投放督导 多年来,对于《无锡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标准宣传告知工作不可谓不充分,但如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新规定,如果没有交警的执法,普通民众很难形成自律。垃圾分类也是如此,普通民众知晓了政策了法规,垃圾投放设施的覆盖面也满足了投放需求,但在投放环节出现无人督导的真空状态,从源头进行自觉分类的自律情况可想而知,广谱性的宣传、张贴不能有效的让政策入心入脑。只有在源头把垃圾分出来,才能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就新桥现状看,随着“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广,重心已不在于对老百姓宣传什么是四分类,而在于让他们定时、定点去投放,而集中投放点(绿色小屋)的分拣员、督导员进一步进行宣传、引导、督导。 5、智能化投放设备的引入有待商榷 以北京市崇外街道垃圾分类为例,该街道引入智能化设备来降低居民分类投放难度,该智能垃圾桶采用扫码形式(张家港市南湖苑社区个别小区使用脸部识别形式)进行投放,垃圾桶身上的屏幕可显示垃圾桶类型、是否已装满、桶内温度等信息,同时完成投放称重与同步积分功能。但从张家港等周边地区实地查看智能化设备的投放使用情况看,与建设理念还有较大的距离。一是受老龄化的客观因素,老年人智能手机使用率不高,垃圾投放的人群中老年人占比较高;二是无人值守的智能设备缺乏监管,分类源头无法掌控,即使有人值守也无法就地破袋查看分类的准确率;三是忽视了设备资金的投入,试点小区少量设备的投入政府可能感觉不到压力,但如果全面推广,估计少有街镇能承受;四是隐性资金的支出,以某公司智能管理系统(数据收集统计小程序)为例,按照新桥镇38个“三定一督”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计算,安装小程序不需费用,小程序管理费用每年约60万元,得到的结果是投放量、收运等相关数据,而这些数据如果由专人进行统计年费用不超过10万。分类源头的不可控、过高的投入费用与需要分类的准确率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 6、有效监督机制、惩罚或激励机制的缺失 以新桥为例,新桥镇垃圾分类工作有社会事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条线分工毋庸置疑,针对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能协调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置,但县官不如现管,在监督、奖惩中不可避免出现迟缓、脱节等情况,同时,上级扎口部门与下级实施部门不对口,也可能出现政策执行上的疏漏,考核又是一个尴尬的问题。各镇街垃圾分类具体牵头部门可能有所不同,职能重心就会有偏移,也会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执行步调产生不小的影响。 四、几点建议 1、在实施模式上提供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新模式成为垃圾减量化突破口,苏州市采用“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共推进“三定一督”小区4113个,覆盖率达87.4%,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平均已超过30%,全市其他垃圾1到10月份同比下降5.23%,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量增,其他垃圾量减,“三增一减”趋势初步呈现。 新桥镇5个小区试点之前1800户设101个垃圾桶点位202只垃圾桶。4个社区通过试点小区居民选址、定时议事讨论,撤桶并点新建成5个“三定一督”集中投放点,共存放日常使用的72个垃圾桶,5个分拣员、5个督导员,每天2个投放时间段、2次及时收运,居民分类准确率均达90%以上,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增量明显、其他垃圾减量明显,小区整体面貌、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提升。同时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因垃圾桶点位密集、收运时间过早、持续时间长引起的噪音扰民、二次污染等问题。 2、解决镇街垃圾处理终端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对终端处理能力超出部分,通过转运方式由有机餐厨处理项目进行处理;或建议均衡规划建设集中处置中心,以满足片区镇街的需求。同时对现有考核规则中易腐垃圾的处理能力指标进行修正,在垃圾四分类进一步精细化的情况下,易腐垃圾必定增量的现实情况下,增量指标不设上限。 3、分类标准与投放要求的宣教并重 在垃圾分类宣传中,让广大群众知晓、熟悉四分类标准,解决了怎么分的问题,同时更要向他们宣传如何准确投放的问题。目前广泛设置的垃圾桶投放点位无人督导,居民小区的两分类桶很难实现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有效分类,建议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定人值守督导,解决方法回到建议一。 4、提高分类执行主体的素质与能力 社区内的垃圾收集是城市生活垃圾运输环境最基础的一环,是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初步收集环节,也是居民最直观接触的垃圾运输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和记录,强调的是宣传和指导的职责,从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知晓率,引导居民提高垃圾分类投入准确率。在实践中,垃圾分类督导员往往变成了“二次分拣员”,因此,在垃圾减量分类中,有必要明确建立分拣员、督导员两只分工明确的队伍。分拣员由物业保洁人员或环卫工人担任,督导员则可由社区热心居民、楼组长、社区工作人员等来担任。分拣员负责对居民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弱化宣传引导职责,督导员则强化指导、监督职责,对投放居民进行正确引导、对分拣结果、分拣员工作和分类情况进行记录,工作结果反馈至镇街职能部门。 5、评价体系与智能化的技术支持 通过接入市及智能化数据采集系统,实现市镇两级大数据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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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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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定一督”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工作的建议》,市政协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感谢你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积极落实垃圾分类江苏省、无锡市考核管理要求,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经过近2016-2020年的系统性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终端、分类收运体系已日臻完善。特别是新桥镇在镇党委政府重视下,通过党建引领、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先行先试取得了显著效果全镇域已有9个“三定一督”分类小屋运行情况情况,一些小区居民主动对易腐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以上,为江阴的“三定一督”率先打好了第一枪,做出了样子,树好了身边的典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全量处置各种分类垃圾。江阴全域生活垃圾、有机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处置终端能力充足,生活垃圾、有机废弃物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全量处置。可回收物处理终端,依托南方再生资源公司等一批社会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处理终端:依托无锡市域统筹处置,送至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规范场所进行处理。易腐垃圾终端:2017年,在全市各镇街建成32个有分散式果蔬餐厨有机处理点,日处理能力172吨,2020年建成日处理能力80吨的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其他垃圾处理终端:2018年6月,完成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能改建后,日处理能力达到2200吨,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 今年以来,共处置生活垃圾32.56万吨,日均2048.1吨;共处置有机废弃物2.26万吨,日均141.3吨。已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建设,部分镇街已建立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是全面开展“三定一督”模式试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定人分类督导(简称“三定一督”)是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体现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今年我市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模式,并列入各镇街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澄江街道20个三定一督小区项目实施经费已到位,正在进入招标程序。 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完成垃圾分类小区315个,城区分类小区设施覆盖率100%;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设施数量3108个(主次干道两侧设置的果壳箱)。城区居民小区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其中智能垃圾分类设施覆盖小区140个,占比达44.4%。 三是全力营造全民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分类普法宣传、垃圾分类模范家庭评比等系列活动;持续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扩大队伍,积极组织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游戏互动、人人参与,寓教于乐,指导市民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坚持入户宣传,利用好小区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做到宣传到户全覆盖,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与媒体合作开设垃圾分类专题专栏,用好“鮰鮰、鲥鲥、豚豚、叨叨”四分类吉祥物,寓教于乐。目前已开展各类活动2952场。城区小区主要出入口均设置有信息公示牌,设置管理和监督投诉电话、上门回收电话等信息。小区居民均可通过预约上门、智能箱投递、定时回收等方式,将家中的可回收物实现积分兑换物品。 依法分类 2019年9月1日,《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上法律或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明确了处罚内容,标志着我市进入依法分类时代。 按照《条例》、《固废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打算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需要几代人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作,真抓实干,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人人都是运动员,不仅要靠政府进行宣传引导,更需要每位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身体力行,才能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一)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只有每个人在源头分开投放才能真正有效果。目前,我市分类收运设施、分类处理终端已基本建成,就等市民来分类投放。现在短板最关键的环节在于最前端分类投放,这是一个涉及所有居民的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千家万户真正分、真正投了,每个人分到位了,垃圾分类的整个链条才能真正形成。作为江阴市民,需要做到真正从我做起,亲身参与,在家先分起来。无论后端的收集运输处置能否做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坚持在家分好,养成“随手分、按桶扔”的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养成垃圾分类的“强迫症”开始做起。 (二)政府推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有序推进依法分类,充分发挥市垃圾分类领导机构的高位协调作用,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履责,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党建引领、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加强小区多种形式的分类宣传,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并根据我市情况,进一步完善智能化设施,加强数字化管理;推动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上下功夫,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方式,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市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执法保障。其他城市如上海、苏州、深圳、无锡等地,并落实了对不履行分类职责,乱投放行为的单位、商家、物业、个人的处罚。据报道,上海自2019年7月1日强制垃圾分类以来,仅仅7月至12月半年时间,已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5546起。常熟市自《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6月1日实行当天,对个人和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43份,开具20张处罚决定书。我市自《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9月1日实行以来,还未有一起处罚案例,在执法保障上仍需加强。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9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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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