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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259 生成日期 2021-11-05 公开日期 2021-11-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规划,建设,建筑,住宅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住宅产业科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1年,住宅产业科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目标,科学统筹,强化组织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重点项目推进扎实有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1年工作总结(一)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制定管理办法。
住宅产业科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住宅产业科2021年工作总结及

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住宅产业科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目标,科学统筹,强化组织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重点项目推进扎实有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制定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危房现状及工作需求牵头制定澄政办发〔2021〕31号《江阴市危险房屋解危治理暂行办法》,对危险房屋解危治理过程中责任体系、日常管理、排查工作、应急处置、解危治理、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我市危险房屋治理有据可依、有制可循,探索建立危房治理长效机制。

2、制订工作方案。苏州市吴江区“7.12”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发生后,我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牵头制定澄政办发〔2021〕68号《江阴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迅速布置工作,开展对城乡既有建筑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按照“三员、四查、四签字”原则开展我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开展隐患排查。根据上级部门及澄政办发〔2021〕68号《江阴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一年小灶”及农村危旧房屋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11月4日已排查录入既有建筑信息9014条。

4、推动危房整治。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警示标志、签署撤离通知书等方式多次与危房住户沟通协调后,对澄江街道刘伶巷36、37、38号及南闸街道南焦路5号楼两处D级危房采取人员撤离、设立围挡、设置监控等方式控制隐患,落实危房整改,杜绝人员伤亡,同时督促属地对尚未整改的疑似危房及C级危房制定危房解危措施,按照计划推进危房整改。

(二)棚户区改造

1、完成棚改指标。今年省政府办公厅下达我市棚改任务为新开工建设900套,基本建成1400套。2021年我市棚改新开工项目4个,总计994套,新开工指标完成率110.44%,由于年初上报省厅的华士镇环南路三期项目未能及时开工,经协调将澄江街道澄地2020-C-30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及云亭街道江阴市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拆迁安置房项目项目项目2021年棚改;基本建成1451套,基本建成指标完成率103.64%。

2、争取棚改资金。2021年棚户区改造共申请到各类资金总计58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41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0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3万元。

(三)行业管理

1、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工作。开展了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检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对我市报备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就办公场所及制度、估价人员、执业质量控制、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通报公开发布,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

2、装饰装修投诉及行业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装饰装修投诉60条。

二、条022年工作计划

(一)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鉴定)。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及时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定隐患等级,分级分类处置,制定隐患建筑三年整治计划,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确定2022年整治清单并上报。

2、开展隐患建筑整治。根据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及危房整治清单,开展危房整治工作,做好工作督促指导,对判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突出整治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组织制定隐患建筑整治“一案一策”,落实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采取加固维修、停止使用、依法拆除等相应举措。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隐患建筑挂牌督办,第一时间依法实施人员出屋、停用、封房,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限期整改。

3、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群众自觉进行装修登记,自发开展隐患排查,主动进行危房整治,形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和政府排查相结合的模式,营造全民参与、人人重视的良好氛围。

(二)棚户区改造

1、完成棚改指标。对接临港经济开发区将小周家店拆迁安置房项目(二期)纳入江阴市2022年棚改,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指标及我市棚改计划推动2022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我市棚改开工及基本建成任务,2022年我市预计完成棚改新开工918套,基本建成1842套。

2、做好资金申报。对已经上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进行跟踪,与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工作对接,积极对上争取棚改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棚改资金,推动棚户区改造进度。同时做好棚改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棚改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三)行业管理

1、装饰装修投诉及行业管理工作。根据锡人发〔2021〕28号《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与城管局等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接,确保房屋装修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及要求落实到位,增加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成本,同时加强与行业协会工作交流,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自律。

2、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工作。开展房地产估价行业检查工作检查索建立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展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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