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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2512 生成日期 2021-08-31 公开日期 2021-09-22
文件编号 澄政发〔2021〕6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监察 关键词 管理,调整,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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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澄江街道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及《其他职权调整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澄江街道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及《其他职权调整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阴市澄江街道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及《其他职权调整事项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履职

自2021年9月1日起,由澄江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由《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函》(苏政办函〔2004〕21号)同意集中的城市管理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中行政处罚权力事项269项,有关行政强制措施8项(清单见附件1)。同步将原市城管局11项其他权力事项(清单见附件2)调整由澄江街道办事处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市城管局不再行使已经由澄江街道办事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二、积极加强监管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市城管局应继续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协调指导、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行业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责。澄江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有关职权,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并按照“谁行权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与赋权事项有关的投诉举报处理、案件线索承办、日常巡查检查等工作职责。

三、严格规范执法

澄江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城管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按照“谁处罚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责任,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密切协调配合

澄江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加强与市城管局的沟通衔接,防止出现职能“盲区”和管理服务失范,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市城管局对澄江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建立完善与澄江街道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建立首问负责、联合(专题)会商、案件移送抄告等制度体系。市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澄江街道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澄江街道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协助市政府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附件:1﹒江阴市澄江街道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

           2﹒其他职权调整事项清单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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