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3960 | 生成日期 | 2021-09-15 | 公开日期 | 2021-09-15 |
文件编号 | 澄人社〔2021〕3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工人,收入,补助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和保养人员2021年度定期补助金标准和保养金标准的通知》 |
澄人社〔202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和保养人员2021年度定期补助金标准和保养金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2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定期补助金和保养人员保养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80元。调整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财政局
江阴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5日
关联政策解读:《关于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和保养人员2021年度定期补助金标准和保养金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