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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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897 生成日期 2021-08-23 公开日期 2021-08-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应急指挥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应急管理 关键词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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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如何防范VOCs废气处理装置火灾
澄安早知道(第14期)

 

近日,周边地区发生VOCs废气处理装置火灾事故。VOCs(即挥发性有机物,包括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等几大类,多数易燃易爆,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

使用VOCs废气处理设备可有效去除企业生产场所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在选择及使用VOCs废气处理装置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根据废气的成份、浓度、湿度、风量、含尘量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工艺。

2、处理装置设计和采用的电器元件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符合防爆等级。

3、设备布置要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4、与气体接触的自动控制阀必须使用气动阀,并选用防爆风机。

5、在所有处理系统中必须在适当位置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火器。

6、在处理装置中的敏感部位(超温、超压等)要按照规范设置报警装置及应急处理措施。

7、为确保运行安全,必要时可采用连锁设计及除静电跨接。

8、要组织安全评估论证,并考虑现场整体的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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