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3273 | 生成日期 | 2021-08-06 | 公开日期 | 2021-08-06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级) | 社会福利 | 关键词 | 妇幼,孤残儿童,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江阴市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阴市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运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民儿童〔2019〕7号),加快推动我市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夯实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考核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目前我市已建有6家省级“儿童关爱之家”,至2021年底,全市各个镇(街)均要建成一个符合省标、发挥实效的关爱之家,实现主阵地全覆盖。
二、定义和特征
“儿童关爱之家”是指促进儿童学习、成长、交流、参与社会活动的场所,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公益坊等开展儿童服务的载体。儿童关爱之家开展的服务主要以满足儿童生存、发展需求为主要目的,根据儿童的需求,面向儿童开展与设施的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
三、设立条件
(一)场所要求:“儿童关爱之家”选址以因地制宜为原则,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和场所,建筑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消防标准。“儿童关爱之家”应有醒目标志,室内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应符合基本通风、采光和消防安全要求,无危险设施和安全隐患。
(二)管理要求:鼓励专业的社会组织建设和运营“儿童关爱之家”,该社会组织需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和运行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管理和保护责任,制定一系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困境儿童“一人一档”。
(三)功能要求:“儿童关爱之家”应按照儿童年龄特点和成长需求,合理划分活动区域,室内要具备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音乐、舞蹈、美术、劳技等多功能活动室。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游戏、健身、球类等相对封闭的室外活动场地。
(四)设备要求:“儿童关爱之家”应配备保证正常运转的基础设施,供电、供水、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完善。应配备开展活动所需的相关设备,包括桌椅、图书架、音像设备、图书、手工游戏材料、文体活动器材等,配备儿童基本卫生用品,包括消毒用品、外伤急救包等。
(五)人员要求:“儿童关爱之家”应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至少5人,包含社区工作者、儿童类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其中配备1-2名具有社工证或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专职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热爱儿童、善于沟通,具有丰富的儿童工作经验;工作人员每3月至少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评估。
(六)经费要求:各镇(街)要将“儿童关爱之家”的运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通过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和要求提升社会化运作的效能,确保经费使用取得实效。
四、服务内容
在对儿童及其家庭进行需求评估的基础上,设计服务项目,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依托专业社会工作力量、社会资源规范开展活动。“儿童关爱之家”主要提供包括儿童成长类、家庭支持类、社会倡导类、服务支持类等在内的服务。
1.儿童成长类
包括课业辅导、成长援助、心理辅导、兴趣培养、社会融入等内容。
2.家庭支持类
包括儿童托管、幼儿早教、科学育儿、亲职辅导、亲子关系辅导等内容。
3.社会倡导类
包括政策宣讲、志愿服务、友好环境、儿童保护、积极教育等内容。
4.服务支持类
包括督导评估、业务指导、资源链接、工作坊等内容。
五、运行机制
“儿童关爱之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社会力量参与”的总原则运行管理。
属地党委政府承担“儿童关爱之家”的主体责任。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承担日常管理职责。市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将“儿童关爱之家”的管理、运行纳入对各镇(街)的考核,开展评先评优等。
六、审核认定
各镇(街)对照建设标准,对本地经拓展可建设为“儿童关爱之家”的项目进行摸底筛选,并填写《江阴市“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情况表》上报至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对镇(街)上报的《江阴市“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情况表》负责审核,对上报的建设单位逐一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建设单位的设立条件、功能、规模及服务提供能力等,符合条件的在情况表上盖章确认。经市民政局审批通过的“儿童关爱之家”,实行关爱之家统一标识,并予以挂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儿童关爱之家”是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的前沿阵地,是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共同服务困境儿童的爱心场所,各镇(街)民政部门要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规划,规范运营,真正发挥“儿童关爱之家”在关爱保障困境儿童及家庭方面应有的作用。
(二)整合资源,打造亮点。各镇(街)要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专业且有爱心的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投入到“儿童关爱之家”阵地的运营,为关爱保护提供专业服务。要因地制宜、挖掘地方特色,创造亮点,做到一镇(街)一特色,真正营造出“江阴模式”。
(三)强化监管,保障质量。各镇(街)要加强对“儿童关爱之家”管理运作情况的日常监管,对存在运作不规范、儿童及家庭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的关爱之家,给予指导,督促整改。市民政局于每年12月初负责对各镇(街)关爱之家分片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现场实地查验文档资料、设施设备运营以及课件汇报分享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