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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518 生成日期 2021-07-27 公开日期 2021-07-27
文件编号 澄政发〔2021〕6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级) 社会救助 关键词 社会保障,救济,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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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转发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转发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锡政发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澄民字【2020】68)号执行。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养育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所需经费,仍按原资金渠道承担。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纳入各镇(街道)、园区财政预算安排。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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