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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临江路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3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已完成长江临江路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名录:

长江(临江路段)。

二、管理范围:

长江堤防管理范围为背水坡有顺堤河的,以顺堤河为界(含水面);没有顺堤河的,堤脚外15米(含迎水坡及全部水面)。闸外港堤管理范围为背水坡有青坎的,以青坎为界,没有青坎的,堤脚外10米。

对违反相关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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