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3389 | 生成日期 | 2021-02-23 | 公开日期 | 2021-03-16 |
文件编号 | 澄政办发〔2021〕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监察 | 关键词 | 法律,文件,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0年11月,《江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澄政规发〔2020〕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为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在我市贯彻落实,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对《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澄政办发〔2010〕153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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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