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3079 | 生成日期 | 2021-02-19 | 公开日期 | 2021-02-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安全生产监管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澄政办函(2021)7号(江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7月20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江阴市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澄政办发〔2018〕61号)同时废止。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总述
2.2 细则
3 运行机制
3.1 预防、监测和预警
3.2 应急处置
3.3 信息发布
3.4 应急结束
3.5 恢复与重建
4 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4.2 通信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交通保障
4.5 经费保障
4.6 技术保障
4.7 医疗保障
4.8 治安保障
4.9 应急电源保障
5 培训演练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教育
5.3 培训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6.2 预案管理
6.3 制定与解释
6.4 发布实施
7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江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快速和高效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无锡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江阴实际制定。
1.3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民生优先、科学决策,保证重点、分级处置,快速反应、协同配合,防处结合、预防为主。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5.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
1.5.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
(2)造成无锡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
(2)造成无锡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造成江阴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全省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2)造成无锡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造成江阴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总述
2.1.1 领导机构
江阴市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无锡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1.2 办事机构
市发改委是市政府主管本市电力运行的职能部门,也是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作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责任主体,承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常态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和本市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政与技术规定;
(2)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初步判断响应等级,及时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
(3)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市民防范与自救意识;
(4)按照规定进行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调查与评估。
2.1.3 现场处置机构
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成员一般由政府办副主任、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组成,根据需要可增添成员。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1.4 应急专家组
市发改委负责组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专家组参与事件调查。
2.1.5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我市应对大面积停电的电力专业指挥机构设在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2.2 细则
2.2.1 指挥部及职责
(1)指挥部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政府办副主任
市发改委主任
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江阴生态环境局;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江阴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阴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和指挥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开展应急联动,解决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重大问题。
3.做好权威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处置等工作。
4.下达应急指令,适时发布预警和响应命令。
5.及时向无锡市委、市政府或无锡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协调支援请求。
6.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7.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2.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
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分管电力副主任担任。
(2)主要职责
1.收集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请市政府批准启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预警、启动和终止响应。
2.传达与落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与应急指令,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3.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和其他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
4.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风险分析与评估,参与和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向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5.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专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与应急救援工作。
6.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工作组召开新闻发布会。
7.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修订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2.2.3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气象局、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地理信息数据。
(2)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中国电信江阴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阴分公司、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尤其自媒体的动态,宣传机构和各电信运营商要主动利用新媒体,正确主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公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3)综合保障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涉及的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排水防涝、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涉事单位和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2.3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舆论引导处置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态工作;组织与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将全市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
市公安局:负责保障应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消防救助等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抢险的外部治安秩序,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负责保障救援物资及人员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善后社会稳定、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
市民政局:配合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处理。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负责指导监督相关企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灾后恢复重建与后评估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影像等相关资料和基础测绘成果,协调提供卫星定位基准服务,提供空间定位、移动端导航及电子地图服务,根据需求协调保障无人机影像应急测绘和监测服务,配合做好灾后电力设施重建与恢复工作。负责指导对电网恢复过程中影响电力设施抢修的市级河道生态林的树木进行及时移植或修剪。
市住建局: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依法对城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指导对电网恢复过程中影响电力设施抢修的树木进行及时移植或修剪,协调指导市管道路雨水排放。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协调指导恢复城市供水、供气、照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运行。
市城管局:配合澄江街道依法查处影响电力设施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指导交通运输监管行业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保障。
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水闸、泵站等防汛排涝设施正常运转,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农村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相关事故区域内农作物处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调控。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新闻传媒等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救援期间新闻发布与报道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市应急局:负责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参与电力突发事件、森林火灾扑救、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以及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协调市发改委做好救济物资的调拨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涉及的火灾扑救工作。
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江阴生态环境局:负责由停电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对属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搭建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负责电网运行状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故障分析与研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重点地区、重要负荷、重要客户的电力供应;组织电力抢修队伍、调集电力应急物资,开展电网应急抢修,及时恢复电力供应。协调电网、电厂、客户之间的供电恢复,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
中国电信江阴分公司、中国移动江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阴分公司: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保障,保障供电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畅通,在恢复供电第一时间全面快速提供恢复通信能力。
相关发电企业: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电源保障。
3 运行机制
3.1 预防、监测与预警
3.1.1 预防与应急准备
3.1.1.1 江阴电网基本概况
江阴电网位于江苏苏南电网中部,是锡澄电网重要组成部分,以利电能源、苏龙热电、500千伏变电站为电源点,220千伏输电网和变电站为骨干网架的电网。
3.1.1.2 风险源分析
可导致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风险源包括:
(1)自然灾害:江阴受地域性灾害气候影响较大(如雨雪冰冻、台风、雾霾、洪涝、雷击等),电网网架和设备面临灾害源多。
(2)设备事故:江阴地区用电需求及网供负荷逐年增长,在夏季高温、重负荷等特殊时段,电网设备负荷满载或过载压力过高。
(3)外力破坏:江阴电网密集度高,易受高空飘物、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盗窃、鸟害等影响造成外力破坏事故;电网工控系统遭受网络攻击,也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4)电网运行:枢纽变电站和两大发电厂发生全停事件会构成一定级别的电网安全事故,对地区电网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特高压交直流电网在发送双极闭锁等极端情况下,将会切除江阴地区部分负荷,对地区电网运行造成一定影响;局部电网发生n-2故障或检修方式下发生n-1故障,或发生枢纽变电站或电厂机组全停等故障时,可能导致地区电网解列成小系统,无法维持稳定运行,进而引发一定范围的停电事件,最严重将构成较大电网事故。
3.1.1.3 社会风险分析
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交通信号中断,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
(2)导致大型商圈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导致金融机构的主机房及附属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面瘫痪,交易系统全部中断,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4)导致供气、供水、污水处理、排水防涝等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并很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燃气泄漏、传染病传播等事件。
(5)导致化工、冶金等重要用户无法生产,可能引发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次生灾害。
(6)导致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
(7)影响城市通讯和广播电视系统,导致城市基础通讯服务中断,加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难度。
(8)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可能滋生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1.2 监测活动
电力企业要与发改、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和报告供电事故征兆,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
各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还应通过舆情监测、互联网感知、民众报告等渠道获取预警信息。
3.1.3 预警分级
(1)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对应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预警。
(2)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由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确定预警等级。
3.1.4 预警程序
3.1.4.1 预警发布
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报告市发改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市发改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启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预警,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1.4.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视情况采取预防性措施。
(1)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组织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
(3)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5)加强公共秩序维护、供水、商品供应、交通物流、通讯等方面的应急准备;
(6)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谣言传言,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1.4.3 预警解除
经研判,确定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消除后,市发改委应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响应。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和共享
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必须在30分钟内向市发改委口头报告,并在2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初判发生重大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必须立即报告。事件出现新情况应立即续报。书面报告以及续报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区域)、影响程度、减供负荷、电网故障情况、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市发改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无锡市发改委和江阴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3.2.2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实施先期处置:
(1)派出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2)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与处置情况。
(3)市发改委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及时认定事件等级,向市政府及时上报现场情况,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响应等级的建议。
(4)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及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3.2.3 分级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响应由低向高递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当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可视情况相应提高。
(1)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等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江苏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在无锡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政府。
(3)其它响应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市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3.2.4 基本应急
3.2.4.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要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3.2.4.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部队、铁路、港口、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本单位停电应急预案,加强对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控,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3.2.4.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保障居民用水、用气、采暖需求,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3.2.4.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加强全市主干道路交通疏导,确保人员及时疏散。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3.2.4.5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事中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3.2.4.6 社会应急
受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或波及的各镇(街)、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党政机关、部队、铁路、医院、通信中心、新闻媒体、商场、金融机构、化工、钢铁等特殊行业和重点公共区域,停电后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此类用户应在停电后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对于人员密集、滞留密闭空间等可能造成恐慌及重大人员伤亡的,应根据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躲避或撤离,第一时间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指挥部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全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政府组织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指挥部必要时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要求有关单位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
3.2.4.7 损失评估
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和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3.2.5 扩大应急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现场出现或者可能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3 信息发布
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责任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一般、较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视情况成立信息发布工作小组,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记者采访管理等工作。
3.4 应急结束
3.4.1 大面积停电事件结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3.4.2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市发改委,经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3.5 恢复与重建
3.5.1 善后处置
对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等,各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要进行合理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5.2 调查与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结束,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事发区域的勘察及相关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3.5.3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并和相关电力企业共同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4 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4.1.1 市发改委、各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抢修装备的配备。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4.1.2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应急救援等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类人员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2 通信保障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紧急情况下,工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媒体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预警和引导信息,及时疏导现场人员。
4.3 物资保障
4.3.1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
4.3.2 市发改委以及各电力企业要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库和紧急调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4.4 交通保障
4.4.1 由市公安局及时对相关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如有道路设施受损,由市交通局迅速组织有关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4.2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保障。
4.5 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及电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6 技术保障
市发改委、国网江阴市供电分公司要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4.7 医疗保障
由市卫健委组织、协调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或转送至相关医院进行专业救治。
4.8 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实施现场治安警戒,事发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4.9 应急电源保障
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5 培训演练
5.1 预案演练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内部停电应急演练。
5.2 宣传教育
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应急法律法规、电力安全知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常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各种媒体要积极提供支持,无偿开展公益宣传。
5.3 培训
5.3.1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熟练掌握本预案中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各项程序和内容。
5.3.2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事故预想、事故分析、反事故演习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1)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应急响应: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5)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6.2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6.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解释。
6.4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 附件
附件
江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文稿
发布信息 名 称 |
我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 |
发布方式 |
|
内 容 |
20××年××月××日××时,我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据国网江阴市供电公司报告,……,造成大面积停电,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 为积极应对大面积停电给全市人民生产和生活秩序带来的不利影响,市政府已经按照《江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启动了×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应急工作。市政府提醒全体市民,注意……,倡议市民积极参与。 |
附 件 |
|
拟 稿 |
|
核 稿 |
|
会 签 |
|
签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