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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0983 生成日期 2021-01-31 公开日期 2021-02-06
文件编号 澄高管〔202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决定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规划,调控,开发区,决定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机关各部门、青阳园区、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褒扬先进、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对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等40家先进单位和陈英等4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乘胜前进,以新姿态、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区各级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勇立潮头,为高新区“十四五”新局打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基础,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阴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表彰2020年度江阴高新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机关各部门、青阳园区、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褒扬先进、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对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等40家先进单位和陈英等4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乘胜前进,以新姿态、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区各级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勇立潮头,为高新区“十四五”新局打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基础,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0年度江阴高新区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澄高管(2021)2号(关于表彰2020年度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doc

 

江阴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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