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有关于全市幼儿园伙食费退费的相关文件?希望相关部门告知幼儿园伙食费退费的标准。
江阴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江阴市教育局】您好!感谢您对江阴教育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的规定,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具体情况,您也可以向您小孩所在的幼儿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