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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0253 生成日期 2021-01-20 公开日期 2021-01-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报告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财政 关键词 收支,利润,补贴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江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江阴市财政局

2021年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江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江阴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阴市市政大厦111113室;邮编:214431;电话:0510-86861113;传真:0510868611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和省、无锡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政策法规宣传相结合,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与接受公众监督相结合,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使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020年,我局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局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积极主动向公众公布。同时,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保密人员、保密主管和保密委员会依次审核通过,最后才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并按照规定向市档案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本的已公开政府信息。

 

  •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1482.9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动态信息的丰富性、信息的覆盖面、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扩大我局公开信息的丰富性和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二是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围绕增强网站可看性可读性,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服务。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三是加强宣传和查询服务,继续利用网站、短信、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加强宣传,让民众更多地了解财政工作,使财政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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