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近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部分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实施补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此次补贴的范围、标准以及受理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了明确。
《通告》要求,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车和201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提前淘汰(不包括转出),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淘汰不享受本次补贴。根据具体车辆类型、登记年限,我市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汽油车的补贴标准为2500元—7250元,柴油车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36000元。在不同年度淘汰的车辆,其补贴金额为补贴标准乘以相应系数。2020年淘汰的,系数为1.3;2021年淘汰的,系数为1.2;2022年淘汰的,系数为0.5。
车主可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机动车交售给无锡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后,到补贴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我市在公安局车管所设立了高排放机动车辆提前淘汰补贴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审核。需要注意的是,车主应当于2023年1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