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江阴市自然保护地、湿地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自然保护地1个。江阴要塞森林公园,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湿地登记单元2个。丁果湖湿地保护小区、长跃湖湿地保护小区等,以湿地保护小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注:已纳入长江干流(江阴段)登记单元内的江阴窑港口长江湿地保护小区、已纳入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黄山湖湿地保护小区,不再单独划定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2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我市澄江街道、南闸街道、长泾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调查、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