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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3002 生成日期 2020-09-21 公开日期 2020-10-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建设规划 关键词 城市,园林,生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政策解读
《江阴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的升级版。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始试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2016年正式颁布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全面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55号)文件精神,起草了《江阴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初稿。

江阴市“一江一河”城市生态T台鸟瞰图

二、制定文件的过程

8月23日,张国兴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起草《江阴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交办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并提出质量上要保质保量、时间上要立即行动、程序上要严格高效等三点要求。8月26日,我局参照《无锡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江阴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讨论稿),8月27日—9月1日,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对未采纳的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市分管领导听取了专题汇报,并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文件主要内容

 

                                                                                                  

黄田港公园效果图                                                                            锡澄运河公园效果图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主要针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定特色、排任务、抓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各项指标水平,确保2023年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功。

(二)重点任务

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指标出发制定了:完善生态园林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品质、提高园林绿化管控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建设、促进节能减排等七大类共计39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推进计划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与评审办法》及目前我市基本情况制订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三步走推进计划:1、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准备年2020年;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申报年2021年;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攻坚年2022年。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主要制定四项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科学决策、重点突破。3、加强督查、严格管理。4、加大宣传、凝聚合力。

 

 

关联阅读:澄政发〔2020〕91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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