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2889 | 生成日期 | 2020-10-09 | 公开日期 | 2020-10-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键词 | 企业,污染,生态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废源入库 安全到家 |
近年来,大型钢企产业链不断延伸,形成了从炼钢至轧钢全流程工序,成本更低、品质更优,小型带钢厂经营面临挑战。叠加疫情影响,小型带钢厂更是接连倒闭,凸显了放射源闲置等安全风险。以我市某带钢厂为例,该厂经济效益差,部分生产线已停产,放射源总计21枚,仅少数放射源间歇使用,整厂关停可能就在一夜之间。而一旦关停,倘若企业对放射源放任不管,放射源往往成为风险源,将威胁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风险即是号角。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立即对3家风险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排查辐射安全隐患,江阴生态环境局和江阴市公安局一同参加了行动。联合检查组仔细核查源库及工作场所安全保卫情况,现场清点放射源,并根据《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单位在放射源闲置三个月或者废弃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将废旧放射源送交省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贮存”,要求有关企业法人代表及时送贮放射源,并积极整改风险点,做好收贮前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放射源安全。
与时间赛跑,为企业服务。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收源前准备工作,准确填写送贮申请材料,积极对接省厅核管中心,与企同心,上下协作,最终于2020年9月15日将某单位21枚风险放射源送贮至省废源库。截至2020年9月29日,我市今年已送贮各类放射源92枚,有效降低了放射源丢失、被盗风险,为国庆节的到来营造安全的辐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