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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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2098 生成日期 2020-06-14 公开日期 2020-06-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长泾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股份制,产权,集体,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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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行政管理体制,更好地明晰村集体资产产权主体,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长泾镇关于完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各村(社区)、有关职能部门: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行政管理体制,更好地明晰村集体资产产权主体,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为基础,以改革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保障集体资产产权主体及其成员利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转顺畅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为构建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操作,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维护和保障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法制化。

2.明晰产权,有利发展。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切实明晰产权、确权到人,探索建立新形势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实现集体经济管理运行的市场化。

3.公平公开,发扬民主。实施村社股改,要切实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实现集体经济管理运行的制度化。

4.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省市区有关政策的统一指导下,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政策和方案,平稳有序地推进股改工作,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保障的最大化。

三、股改主要政策和具体实施把握

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必须按照依法合理、民主决策、公平公正、确保稳定的要求,在具体实施中严格把握以下股改的基本政策:

1.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社区性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现阶段确股确权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只作为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其权属仍归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严禁非法侵占、私分。

2.合理界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资格。成员资格界定要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和资格唯一性的原则,一般以户籍关系为基础,结合生产生活历史、土地承包关系、享受集体分配、与村经济合作社权利义务关系和管理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合理进行界定,做到全面、准确、公平和不遗漏、不两头占,着力增强改革的和谐性。对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对象,应严格依法依规直接界定或保留其成员资格;对未有明确规定的特殊对象的成员资格界定,应按照宽接受、广覆盖的原则,综合考虑其利益诉求的合法合理性,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各村要成立成员资格界定专门工作小组,制定成员界定实施办法,明确成员界定基本流程,严格程序、平稳开展。

3.因地制宜确定股权配置和成员分类设权办法。股权原则上实行静态管理,股权份额一次性核定,固化到人,权跟人走,可按规定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转让。各村在进行人员资格界定的过程中,可根据村社集体经济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成员对象,确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可以全部享受、酌情享受和不能享受的成员对象。股改时,具体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政策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4.依法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架构。各村在完成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和股份配置后,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及时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机构,建立起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成员大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经成员大会授权,可以由成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理事会和监事会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村书记可兼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依章程合法选举)。

5.高度重视村社股改后的建章立制。村经济合作社实施股改后,统一名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制订《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范内部管理和运作。《章程》应包括总则、股东、股权设置与量化、组织机构、资产经营与管理、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理事会及监事会职责等内容。《章程》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印发到每一个股东。同时,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有关政策,及时制定好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6.切实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股份分红。改革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体制保持不变,当年可支配收入应优先保障村级组织运转、集体经济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保障等必要支出,红利分配前,按规定先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应付福利费,收支结算有盈余的再进行分红。红利分配必须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按成员拥有股权类型和享受比例进行红利分配。原则上红利分配应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实施步骤

(一)6月15日前成立各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集体资产清理组,人员调查组,文件起草组;

(二)6月20日前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动员大会、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起草《关于组建长泾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实施方案》、《长泾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关股东人员及股份份额界定的若干意见》,并上报镇农村工作科;

(三)7月1日前完成人员界定表、集体资产清查评估第一轮公示;

(四)7月6日前完成人员界定表、集体资产清查评估第二轮公示;

(五)7月10日前完成成员代表选举及确认工作,完成资产评估报告,草拟《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确定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六)7月15日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量化结果,资产评估报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并形成草稿;

(七)7月20日前召开成员代表预备会,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审议和决定,通过人员界定结果,并向镇党委提出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请示;

(八)7月25日前筹备、召开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第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XX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九)按省里最新要求,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登记赋码工作。7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系统人员录入。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股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股改的性质、意义和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流程公开。合作社改革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应当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项重大决策、方案、意见、人员名单等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时通过公告栏、三务公开等途径公开公示。

 

 

 

长泾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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