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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3 16:19

江阴市创星手套有限公司 :

你单位职工  刘年贵  (身份证号: 4130**********3012 ),因在单位发生事故。

江阴市翔顺化纤有限公司 :

你单位职工  王贤能  (身份证号: 5221**********2031 ),因上班途中发生事故。

上述职工已被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单位均未依法为上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现上述职工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请上述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上述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上述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日

 

联系地址: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伤保险窗口)

联系电话:0510-88027376   8802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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