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出台背景
为大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快实施《江阴市热电联产规划》,促进全市热电产业转型发展、集聚发展,为鼓励支持热电企业整合关停,制订了《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1、明确了奖励政策适用范围:澄东南地区江阴华美热电有限公司、江阴市康顺热电有限公司、江阴市升辉热能有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等4家小热电企业,以及本市范围内其他自愿关停的小热电企业。
2、明确了协议签订时间,华美、升辉、康顺3家企业,2019年12月31日前,整合双方热电企业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逆的关停整合协议。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以及本市范围内其他自愿关停的小热电企业,关停整合协议签订时间另行确定。
3、明确了关停整合期为1个月,小热电企业在具备供热替代和锅炉、机组关停条件后,必须立即实施关停整合,否则不予奖励。阳光璜塘电厂在2020年实施整合关停。同时对未按时完成关停整合的企业,视情况予以减扣相应补贴,超过规定时限15天的,扣减补贴总额的10%,超过规定时限1个月的,扣减补贴总额的20%,超过规定时限2个月的,取消补贴。
4、明确了奖励兑付要求:热电企业锅炉、烟囱、发电机组等关键设施应进行不可恢复性拆除、分解,并通过市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进入奖励兑付程序。
5、明确了奖励标准:关停锅炉每蒸吨奖励12000元、关停发电机组每千瓦奖励230元(参照2013年标准)。考虑到小热电关停企业所属乡镇财政情况,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2013年标准,市财政承担70%,乡镇承担30%),享受本奖励资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市级其他类奖补资金,但可以同时享受省级相关补助资金。
6、明确了热电企业整合关停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江阴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属地政府具体负责、全程参与。在替代发电和机组容量交易政策对上争取、热网管道建设、供电保障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三、《意见》意义
通过对按期完成整合关停的热电企业实施适度奖励,充分调动热电企业整合关停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小热电企业整合关停工作,促进全市能源结构调整和优化。
关联阅读:澄政发〔2020〕9号 关于印发鼓励支持小热电企业整合关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