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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4887 生成日期 2019-10-30 公开日期 2019-10-30
文件编号 澄民字〔2019〕6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民政、扶贫、救灾 主题(二级) 减灾救济 关键词 救灾,救济,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9年度低保、特困调标复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低保、特困调标复查工作的通知

 

 

 

 

江阴市民政局文件

 

 

 

 

 

 


 

澄民字〔2019〕60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低保、特困调标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科: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的通知》(澄政发〔2019〕7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全面启动低保、特困调标复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工作时效。为保证不影响保障资金正常发放,此次复查工作自完成11月份资金发放后开始,到11月30日前全部结束。各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保证全市12月份资金发放不受影响。

二、注重方式方法。此次调标复查启动晚,时间紧,且涉及低保金补发和收入认定方式的调整,影响面广,矛盾量大,工作较为复杂,各镇(街道)要注重工作方法,增加工作灵活性,耐心细致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确保不引发社会矛盾。对于确实困难的低保及退出对象,可采用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年终慰问等方式,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注重复查流程。结合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复查程序。要严格按照低保规程的相关规定,对本辖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再次全面调查,该入户的要入户,该走访的要走访,杜绝重留痕轻过程的现象,扎实做好复查复核工作。

四、注重档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管理工作。对于新申请低保对象,严格按照低保规程,逢进必核,先比对后申请,整套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对于老低保对象,复查时不再重复提供所有材料,仅增加必要的和有变化的材料,包括:最新收入证明、社保证明、低保入户复查表、公示照片(只需一张长期公示),以及其他有变化的证明材料如超过2年未更新的疾病证明、有变化的在校证明等。所有材料按时间顺序归入档案盒(含比对存疑问题的处理材料)。

特困人员供养调标复查工作,按新标准重新进行收入认定,核算保障金额,并参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提供规范》及低保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一户一档资料整理工作(含关爱照料服务协议等)。家庭金融资产等相关规定待无锡市文件出台后再行部署。

 

江阴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30日

江阴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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