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4884 | 生成日期 | 2019-10-18 | 公开日期 | 2019-10-18 |
| 文件编号 | 澄民字〔2019〕5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请示 |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机关事务 | 关键词 | 殡葬,编制,请示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独立设置江阴市花山公墓管理处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请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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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民政局文件 |
澄民字〔2019〕57号 签发人:顾洪伟
关于独立设置江阴市花山公墓管理处
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请示
江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因独立设置“江阴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民政局根据《关于市民政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澄编办〔2014〕41号)相关要求,将花山公墓管理处整建制并入江阴市殡葬管理所,调整后相当于正股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领导职数1正2副。
该机构运行几年来,出现了政府与市场关系不顺、殡葬行政职能与生产经营混编等问题。无锡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在《关于深入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的实施方案》(锡殡改办办〔2019〕3号)中,专门要求江阴市政府,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推进殡葬行政职能与生产经营分开、监督执法举办分离,加强殡葬管理力量,2019年底前完成殡葬管理所与公墓的脱钩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管理,适应“收支两条线”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殡葬管理所、花山公墓等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申请如下:
一、独立设置“江阴市花山公墓管理处”。民政局增加一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建制,将挂靠在江阴市殡葬管理所的“江阴市花山公墓管理处”单独设置,明确为具有独立法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履行建造维护墓穴、骨灰安葬等职责。事业编制核定为5名,领导职数核定为1正1副。接收原殡葬管理所编外用工,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转变“江阴市殡葬管理所”经费渠道。将“江阴市殡葬管理所”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为: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培训等。事业编制核定为5名,领导职数核定为1正1副。
以上请示当否,请示复!
江阴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8日
江阴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