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4652 | 生成日期 | 2019-12-17 | 公开日期 | 2019-12-1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华士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文秘工作 | 关键词 | 规划,机关,保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华士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党政机关、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的审查。主要包括网站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对外宣传等。 |
华士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党政机关、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的审查。主要包括网站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对外宣传等,管理要求如下
1.职责分工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保密工作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对包括各下属事业单位的所有网站、政务微博等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的职责主要是:
(1)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保密审查和送审工作;
(2)根据授权依法界定国家秘密事项,决定相关信息能否公开;
(3)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和网页,检查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发现涉嫌涉密信息及时采取应急和补救措施。
2.审查依据
依据《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有关机关颁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涉密事项一览表》,作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依据。一般包括《定密事项一览表》明确的定密事项、《保密范围规定》明确的工作秘密、内部事项以及机关、单位工作涉及的敏感信息等。《涉密事项一览表》应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明确告知相关责任部门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
3.审查程序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度。由提供信息的业务部门对所提供信息是否涉密和能否公开进行初步审查,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涉及重要内容的信息应报分管业务领导审查把关。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对初审后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转载发布应注明出处,原始资料妥善保存。正式文件发布要从严审核,禁止发布中央文件,上级或其他部门的正式文件一般应在其网站正式发布后进行转载。确需发布,应先征得发文单位的同意,并对照原件认真审核。
(3)单位分管信息公开领导终审并签发。对拟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公开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确定。
4.监督检查
保密工作机构每年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的网站、政务微博、博客的基本情况,明确责任部门、审查人员,填写《网站基本情况报备表》,报市保密局备案。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应每季度对本单位网站、微博等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填写《网站信息检查记录表》;发现涉嫌涉密信息及时采取应急和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