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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4767 生成日期 2019-12-02 公开日期 2019-12-09
文件编号 澄高管〔2019〕2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安全生产监管 关键词 文件,通告,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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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机关各部门、青阳园区、创业园,各单位,各企业: 今年下半年以来,无锡地区及周边兄弟城市各类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不断,江阴本地区及高新区也接二连三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迎检工作,结合高新区城市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雷霆行动”,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青阳园区、创业园,各单位,各企业:

今年下半年以来,无锡地区及周边兄弟城市各类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不断,江阴本地区及高新区也接二连三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迎检工作,结合高新区城市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雷霆行动”,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保持警醒,全面开展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当前适逢安全生产的大推进、大整肃时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以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也要求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理清责任,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履职担当,连环施策、联合执法,以最严厉的手段推进“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雷霆行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破袭战、歼灭战、攻坚战,实现全区安全生产隐患的全面压降、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对照“雷霆行动”的具体要求,自上而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采取措施消除整改隐患的,一律要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可以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严格按照出租企业、承租企业、承租企业生产车间规范达标要求,按照“立查立改、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原则,限期达到“无违章、无乱点、无盲区”,“有证照税收、有安全保障、有风险管控、有责任落实”,“统一厂区管理办公室、统一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智慧监控平台、统一安全责任险”等“三无、四有、五统一”整改标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全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企业在依法经营的过程中,作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体,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是企业责无旁贷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项列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义务,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及时收集更新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整变化时应告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实施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有岗必有责、有责有人担、人岗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岗位人员素质能力与岗位安全责任相匹配。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应当具备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能力与相应资格;按照“三个必须”“一岗双责”的原则,细化分解其他分管负责人等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有关安全要求,逐级逐岗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国家及省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要求,组织全体员工结合岗位职责辨识风险,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分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压实分级管控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五)建立实施风险管控公告报告制度。组织每名岗位从业人员在作业前对岗位作业安全条件进行确认,班组实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车间(工段)实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每日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逐级向上一级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适时聘请第三方专业安全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提高安全风险管控的专业化水平。

(六)严格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认真做好新员工的“传、帮、带”工作,加强严禁“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宣传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七)强化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根据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政府部门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每年(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操作性,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八)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九)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结合实际,制订本企业发展计划,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应用安全科技最新成果,采用信息化等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十)严格检维修作业。企业对于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必须按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规定流程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同一作业涉及八大作业中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国务院督查期间,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一级动火以上报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力保障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将以最严的标准、最高的要求、最实的措施做好关停取缔、整改提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将严查严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一是依法严督。高新区将组织各行业、各领域监管人员对全区企业、各类场所逐户排查到位,对安全生产不达标、不规范企业和各类“厂中厂”乱象从严整治。同时量化到事、细化到人,制定“一企一档”“一企一策”,定好责任人、时间表,充分调动违法违规企业左邻右舍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攻坚,让违规违法企业人人喊打、无所遁形。

二是严格执法。当前部分企业存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投入的思想,其主要原因是违法的成本比守法的成本低。高新区将按照雷霆行动“四严四实”(严标准、严检查、严要求、严处置,责任压实、方案务实、排查扎实、整改落实)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照法律法规条款一律顶格处理,并坚决落实停产、停电、停供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是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江阴市将依照较大事故处理方式提级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江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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