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3469 | 生成日期 | 2019-10-28 | 公开日期 | 2019-10-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键词 | 项目,建设,污染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江阴总量平衡及交易制度改革凸显减排经济效益 |
近期,江阴有两个重点建设项目在环评报批时,项目所在地澄江街道、华士镇水减排总量储备指标均不能满足它们新增总量的需求。为解企业燃眉之急,经多方协调,澄江街道和华士镇分别从云亭街道、祝塘镇购买废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分别向指标输出地支付交易费28.86万元、26.464万元。
2017年,随着一系列排污总量平衡及交易制度改革文件的出台,跨区县、市进行总量平衡及交易成为可能。2018年,江阴市将减排形成的富余污染物排污权指标进行了转让,经无锡市政府组织协调,新吴区从我市购买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支付我市排污指标交易费27.7万元。2018年,我市出台《江阴市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落实总量平衡与减排挂钩、与环境质量挂钩。江阴生态环境局严格开展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服务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重特大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协调总量指标调拨,解决重点项目所在地平衡源不足的难题。
“谁减排,谁受益”。据江阴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今后排污权交易模式将更灵活,企业富余的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交易排污权,可以在统一的平台上向新改扩建项目所在排污单位公开出让,从而体现减排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