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1416 | 生成日期 | 2019-04-01 | 公开日期 | 2019-04-0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关键词 | 学校,学生,食品安全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校级领导陪餐制度 |
3月27日,江阴市教育局向全市196所学校发布“关于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涵盖公办、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校级领导陪餐制度。
《通知》中明确,全市各学校要拟定领导的陪餐计划,每餐均应当有校级领导与学生共同用餐,并设立学校领导陪餐登记簿,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反馈。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已开设的须于2019年4月1日前关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和高脂食品。
从江阴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江阴所有幼儿园都未开设过园内的小卖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已全部撤办校内小卖部。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新规,江阴许多学校早已走在了前面,目前江阴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已经建立每周菜单公布制度,在学校的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家长打开手机就能查询到孩子每一天在学校食用的菜品。此外,幼儿园和小学一般为三菜一汤,有时还会安排水果或者酸奶、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