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1135 | 生成日期 | 2019-01-02 | 公开日期 | 2019-01-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报告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安全生产监管 | 关键词 | 文件,报告,安全生产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18年10月17日15时34分许,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钣金车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
2018年10月17日15时34分许,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钣金车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市政府122号令)的有关规定,江阴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总工会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阴市徐霞客峭岐工业园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磊;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7月5日;经营范围:钢板加工。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工作由总经理黄建华(黄磊之父)全面负责。
二、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8年10月16日,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钣金车间东北角100吨液压板料折弯机油缸密封圈坏了,机修工黄建刚先将起固定滑块(长4米,宽1.5米,厚5厘米,重2吨)作用的导轨拆除,再将油缸拆下进行维修,导轨拆除后未对滑块采取防倾倒措施。17日15时05分左右,黄建刚将油缸密封圈更换好后开始安装。机修工刘超推来一台手动液压叉车,黄建刚蹲在叉刺上,将油缸就位好后开始拧锣丝固定。15时34分,因为有个螺丝对不上螺孔,黄建刚双手用力向外掰动滑块调整锣孔位置,由于滑块未固定,滑块发生倾翻,黄建刚被滑块压在下面。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立即报110、120,将黄建刚送住江阴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黄建刚于当日20时死亡。市安监局接报事故后,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监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以及徐霞客镇相关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1人死亡
黄建刚,男,江阴市澄江镇革新村黄泥坝,1970年10月23日出生,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机修工,系总经理黄建华弟弟。
(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黄建刚安全意识淡薄,拆除起固定滑块作用的导轨后未采取防倾倒措施,在安装油缸时用力向外掰动未固定的滑块,导致滑块发生倾倒,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未开展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缺失,滑块无固定措施事故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这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设备维修未制定维修方案,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告知员工维修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这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10.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
1、黄建刚,设备机修工。
存在问题及责任认定:设备维修中拆除起固定滑块作用的导轨后未采取防倾倒措施,在安装油缸时用力向外掰动未固定的滑块,导致滑块发生倾倒,应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处理建议: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行政处罚建议
2、黄建华,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存在问题及责任认定:未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应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及责任认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员工安全教育培不到,未告知员工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如下意见:
(一)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江阴市人民政府江阴市富磊钢板加工有限公司
“10.17”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