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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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871/2018-00037 生成日期 2018-10-29 公开日期 2018-10-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信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信访 关键词 机关,信访,领导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今年中央巡视组再次进驻江苏巡视,省、无锡市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
2018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今年中央巡视组再次进驻江苏巡视,省、无锡市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信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紧扣以人民为中心这个主线,强化目标、问题两个导向,围绕清积案、控风险、强基础三个重点,打造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四项”工程。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化解攻坚战,确保重大敏感时期“六个不发生”,为江阴开辟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境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聚焦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架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竭诚为群众服务,把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做到党有号召,信访部门就要有行动;群众有呼声,信访部门就要有响应,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聚人心、得民心。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各镇(街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带头解决信访问题,特别是带头包案解决层面性和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信访稳定工作切实上心、上手。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化解本领域、本条线范围内的信访问题的责任;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事发地镇(街道)或单位承担信访事项的化解责任,信访人居住地或户籍地镇(街道)承担信访事项的稳控责任,真正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促指导。全面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市信访局将加大实地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听取情况、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查询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约见信访人、听取信访事项利益相关方面意见等方式,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化解情况等7类重点情况进行督查。

    (五)严格考核通报。市信访工作联席办继续对各镇(街道)及市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提请有关方面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完善信访通报制度,在原有通报内容的基础上,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督查意见整改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甚至拒不整改或编报虚假材料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各镇(街道)、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

    二、聚焦信访制度改革,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制度落实到位

    (六)继续推进“阳光系统”深度应用。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是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平台,也是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手段。全市各镇(街道)及市有关单位要以“阳光系统”升级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阳光系统”深度应用,确保信访事项应录尽录,全面提升“四率”(即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参评率);加大网上信访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网上信访快速办、提醒办、简易办、规范办、公开办等特点和优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落实三级催办制度,市信访局将实时关注、跟踪通过“阳光系统”交办的信访件,对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的交办件实行三级催办提醒制度。对即将到期的交办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提醒责任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相关材料;对未按规定要求反馈相关材料,向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发出书面催办函,再次提出办理并反馈相关材料的时限要求,并进行通报,纳入考核范畴;对经向分管领导催办后仍未按要求反馈相关材料的,市信访局将向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书面催办函。

    (七)深化权益保障卡发放工作。进一步巩固权益保障卡发放工作取得的已有成效,在应发尽发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权益保障卡发卡质量,根据上级信访部门要求,针对录入“阳光系统”且已经发放权益保障卡的信访事项,要做到“卡网一致”,系统录入与实际发卡一一对应,杜绝出现“网上发卡、信访人领卡不知情”等情况。

    (八)继续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工作。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进一步加强普通信访事项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梳理与甄别,属涉法涉诉类的信访事项,要认真接待好,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有效沟通与对接,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确保涉法涉诉类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属地党委、政府应做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所涉人员的疏导、稳控和越级上访后劝返、接回等工作。

    (九)全面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是国家信访局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信访工作的重点之一。进一步完善信访部门与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注重各责任单位法定途径清单的运用,将依法分类处理和权益保障卡推行有机结合,在权益保障卡发放过程中,实行依法分类处理前置,对应当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事项进行准入审核,信访部门严格对照清单进行分流,确保信访事项精准交办;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各自详细清单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实体性处置,及时有效办理。各级信访部门要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定途径反映诉求,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十)加快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根据省信访局、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信访与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与对接配套机制,有效整合信访、司法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资源,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规范矛盾纠纷的流转和调解,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及时将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吸附在当地。

    (十一)积极构建网格化管理新机制。以“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为依托,建立以基层网格为基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贴近群众、了解基层的优势,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及时关注重点信访人员的动向,并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录入网格系统,便于相关方面第一时间落实责任和措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解决在当地,从源头有效防范矛盾纠纷转化为信访问题。

    (十二)深化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及农村社区“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社工志愿者、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的工作优势,通过群众评议、信访公开听证、开展心理疏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体制外快速有效化解,进一步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成效。

    三、聚焦信访基础工作,强化双向规范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十三)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进一步拓展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进一步提高信访群众尊法、依法、守法意识。

    (十四)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全力抓好初信初访办理,加大初次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和回访力度,确保群众初次反映的有效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得到妥善处理,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进一步细化明确信访事项受理、答复复查、督查督办等各个环节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标准,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常态化督导检查,切实纠正工作中不规范的问题,增强信访工作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

    (十五)推动警信法司协同。积极推动警信法司协同工作机制,市信访局和公安、法院、司法分别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信息交换、具体工作协调和定期移交材料等工作,实现信访与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无缝对接,推动社会矛盾的及时妥善化解。有效避免警信法司横向信息孤岛、力量分散的情况,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

    (十六)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建立人民建议征集长效工作机制,主动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建议在改善民生、完善政策、科学决策、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建议水平,引导群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拓展信访工作内涵。

    (十七)加强心理干预应用。市信访局将充分利用处理信访疑难复杂问题专家库资源,从心理协会邀请心理专家,探索建立心理干预工作机制。通过心理专家的专业心理干预与疏导,有效缓解信访人消极、抵触等不良情绪,协助有关单位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加强对信访干部进行心理疏导和业务培训,帮助信访干部改善心态、缓解压力,同时提升运用心理学沟通交流的技能。

    四、聚焦信访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树好信访干部形象

    (十八)加强信访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全市“大走访”和“阳光扶贫”活动,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信访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党纪国法体系中工作、在内外监督下干事,努力打造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十九)加强信访干部能力建设。按照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干什么、练什么、精什么”,实施强基固本和能力提升工程,采取以会代训、以工促训、以老带新、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增强广大信访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和抓好落实的本领,不断提升信访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继续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紧盯“四个一”(在服务理念上进一步提升、在工作作风上进一步提升、在工作成效上进一步提升、在群众满意度上进一步提升)工作目标,巩固深化“群众满意接访窗口”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能力、服务效能,为争创全国“人民满意窗口”打基础;继续在全市范围开展“四无”镇(街道)创建评比活动,力争50%以上的镇(街道)达到“四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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