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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48/2018-00027 生成日期 2018-07-25 公开日期 2018-07-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文秘工作 关键词 经济,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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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7年度江阴市发改委部门决算(公开)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总量平衡、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目标管理工作和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牵头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

3)牵头组织编制实施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衔接、协调全市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并负责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园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有关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编报、审批农业重大项目。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参与相关部门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5)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措施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制定中长期和年度投资计划,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转报由国家、省、无锡发改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安排市级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管理,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下发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核定,会同财政部门对所需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审核、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负责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由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依法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6)研究提出重大改革创新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体制改革创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改革创新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体制改革创新方案,提出年度改革重点工作,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指导发展方向,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人口、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能源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结构方向,负责能源的供求平衡和制定相关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发展衔接平衡,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和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定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和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市南北挂钩合作、对口支援和援建协调等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其中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科、综合科、投资管理科、社会事业及产业发展科(财政金融科)、能源管理科、综合改革科、环境资源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2017年度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实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1人);下属事业单位江阴市项目评审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9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改委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宏观经济部门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紧盯目标任务,统筹谋划经济发展。一是科学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根据全市十三五规划,倒排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制定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安排建议。牵头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重点目标,将经济社会发展10个综合指标、54项重点工作分解到位。按照月报、季督、年考核的方式,定期加强重点目标的跟踪推进,每季度形成重点目标进展情况报告,全面跟踪重点目标落实情况。二是深入分析经济运行趋势。针对全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经济财税部门,走访各乡镇板块,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通过历史对比、趋势分析,深入查找经济发展问题症结,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每季度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材料,供市领导决策参考。围绕聚焦创新发展培育新动能等主题,会同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共同把脉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先后撰写《对提升江阴地标产业的几点思考》等调研报告3份。三是积极推进重点目标考核。根据无锡科学发展考核要求,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将无锡市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位;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加强科学发展考核的协调推进;根据指标对口原则,督促各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考核日常工作,做好各项指标季度和年度完成情况的推进、对接和对上争取工作,确保无锡考核情况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同时,加强对下沟通,根据今年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园区绩效考核方案,全力激发开发区推进经济发展的主动性。

二、狠抓项目投入,全力服务投资增长。一是加强重点重大项目推进。着眼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加大有效投入和偏向民生基础等原则,科学排定2017年度重点重大项目计划。健全落实市领导联系挂钩、集中会办等项目推进机制,确保重点重大项目按时序推进。健全完善重大项目督查机制,及时跟踪通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引导督促全市上下加大有效投入,加快项目建设。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优先保证还款、优先保证结转项目、优先保证重点工程、控制新开工项目的三保一控原则,科学排定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健全完善政府项目储备库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细化论证,优化设计方案,根据财政支出能力,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定期组织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列入人大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分析。面对企业投资意愿有所减弱、要素资源制约相对突出、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压力较大的现实,深入了解板块投入和项目推进情况,定期跟踪统计全社会固定投资进展,分析把脉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建议。

三、紧抓改革重点,全力推进协调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落实2016年供给侧改革举措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除贯彻落实上级规定减负动作外,进一步加大在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推进煤改气改革等方面的改革举措,2017年我市实体企业减负额度约40亿元。在推进钢铁去产能方面,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举措部署,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情况调研,全面摸清全市钢铁企业产能情况,定期组织去产能回头看,坚决杜绝钢铁产能反弹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2017年度钢铁去产能任务。二是大力推进集成改革重点任务。积极贯彻全市集成改革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改革方面,全力扶持特色小镇建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培育产业特色小镇和旅游风情小镇。进一步加大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推进力度,以规划为先导,积极推进《周庄镇总体规划(2012-2030)》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一河两岸老镇区改造工程。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生态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推进能源结构改革,大力推进澄东南燃气发电项目和江阴热电煤改气项目建设,积极协调企业加快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确保按期开工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对外合作交流。为加快我市企业走出去步伐,对有意向的企业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先后组织我市中粮麦芽(江阴)、法尔胜等14家企业参加“2017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组织江苏宝利、中建钢构4家企业参加中阿(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投资推介会,组织江苏海陆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江苏企业走出去投融资与政策服务活动

四、突出绿色发展,持续加强生态建设。一是努力削减煤炭总量消费。根据全市“263”专项行动部署,牵头开展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按照整小、建大、余调剂的思路,牵头制定煤炭削减实施方案,从整治燃煤锅炉、淘汰落后产能及压缩过剩产能等6个方面明确减煤举措,按年度将我市煤炭削减任务分解到位。建立跟踪监督机制,每月发布煤炭消费预警,定期赴各板块开展实地督查,督促各板块对照减煤任务,倒排目标时序,制定扎实举措,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二是积极引导清洁能源利用。积极落实能源消耗总量控制,不断加快能源结构和利用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扎实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余润光伏、升能光伏等本地企示范引领带动下,我市的屋顶光伏发电市场越做越大、越做越强。三是稳步推进低碳循环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资源的利用效率,启动《江阴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基础性工作,组织全市160家重点企业填报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补充数据表,组织电力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参加全省碳排放配额分配试算工作会,以碳配额分配为引导,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五、致力民生改善,大力提升民生福祉。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增收。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加快富民步伐,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上级文件精神,牵头制定《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努力解决好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着力实施产业富民、创业富民等七大富民行动。二是问需于民,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性等原则,科学排定为民办十件实事。健全完善动态跟踪机制,通过看、访、听、查等方式,准确掌握实事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实事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相比以往,2017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较多,体量较大,任务较重,但在全市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三是认准目标,做好对口支援。围绕对口支援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对口援疆工作。按照无锡市统一安排,与延安市延川县开展扶贫协作,配合编制无锡市十三五对口帮扶陕西省延安市扶贫协作规划。积极推进南北合作,协助睢宁实施电商扶贫物流园和刘祠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加强东西合作,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第21届西洽会。

六、改进服务作风,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通过沉下心来摸实情,耐住性子听实话,俯下身子办实事,进一步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继承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2017年,全委先后走访村(社区)4个,走访村(居)民79户,走访企业44家。二是大力开展协调服务。按照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总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根据全省减少核准事项前置条件、取消中介强制服务的最新要求,及时变更完善项目审批流程、操作细则等。进一步健全完善阳光发改平台,按时保质完成阳光发改三期改造,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的确认和政务一张网的审核录入,实现多平台信息一致,多系统平行运行;深入推进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督促各部门做好项目代码的应用工作。三是积极加强对上争取。着眼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强对上争取。

 

 

第二部分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收入总计3417.53万元、支出总计3444.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了1697.63万元,增长了98.71%;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726.26万元,增长100.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其中:

(一)收入总计3417.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17.5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697.63万元,增长98.7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一致。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与上年一致。

8.年初结转和结余28.18万元,主要为发改委上年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单位专项市域燃气规划编制经费,该项目2017年度已经完成。

(二)支出总计3444.8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1.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市发改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97.08万元,增长128.8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6.23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事业单位201710月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同时新增该功能科目。

3.援助其它地区(类)支出36.71万元,主要用于江阴市对新疆援建日常工作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加 4.56 %。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市与新疆对口交流人员相对增加。

3. 住房保障(类)支出190.5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56.74万元,增加42.41%,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缴费基数提高。

4. 年末结转和结余0.85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本年收入合计341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7.5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本年支出合计344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74万元,占44.23%;项目支出1921.12万元,占55.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17.53,支出总计3444.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697.63万元,增长98.71%,支出总计增加1726.26万元,增长100.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44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6.26万元,增长100.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88万元,2017年度支出决算为344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经费等)在年初预算后下达。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71月下旬下达单位专项2015年度市(县)区科学发展先进地区奖励经费30万元,支出决算28.9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3%

2.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苏人社发【2017224号文件江阴市发改委机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和在职职工正常增资。

3.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施中经费压缩。

4.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部门预算为185.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苏人社发【2017224号文件江阴市发改委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和在职职工正常增资。

5.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它发展改革事务(项)。20171月下旬下达政府专项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1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2月下达了政府专项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经费55万元,支出决算32.5万元,完成预算的5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澄政发【201782号江阴市政府文件精神,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职能自2017109日起划转至行政审批局,项目经费同时停止使用;上年结转项目单位专项市域燃气规划编制2017年度完成,2017年度支出决算为26.6万元。

6.其它一般公共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20179月下达单位专项2016年无锡市(县)区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奖励10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预算时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10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三)援助其他地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71月下达政府专项援疆工作经费36.71万元,支出决算为36.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76.55万元,支出决算为9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基数提高。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42.05万元,支出决算为6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基数提高。

3、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22.59万元,支出决算为3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基数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0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84万元、津贴补贴314.15万元、奖金311.04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41.87万元、绩效工资8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0万元、离休费51.44万元、退休费206.85万元、生活补助1.22万元、医疗费5.07万元、住房公积金94.08万元、提租补贴63.38万元、购房补贴33.07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

(二)公用经费11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1万元、印刷费6.19万元、咨询费2.55万元、邮电费5.17万元、物业管理费0.44万元、差旅费7.70万元、维修(护)费1.27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2.18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9.53万元、劳务费1.43万元、工会经费9.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7.63万元,增长98.7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5.8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在年初预算后下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3.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0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84万元、津贴补贴314.15万元、奖金311.04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41.87万元、绩效工资8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0万元、离休费51.44万元、退休费206.85万元、生活补助1.22万元、医疗费5.07万元、住房公积金94.08万元、提租补贴63.38万元、购房补贴33.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9万元。

(二)公用经费11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1万元、印刷费6.19万元、咨询费2.55万元、邮电费5.17万元、物业管理费0.44万元、差旅费7.70万元、维修(护)费1.27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2.18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9.53万元、劳务费1.43万元、工会经费9.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1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9.5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3万元,完成预算的41.43 %,比上年增加0.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业务条线交流增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及周边城市有关业务活动往来人员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1078人次。

江阴市发改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36.33%,比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为精减会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厉行节约、精减会议。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4个,参加会议420人次。主要为召开的各条线业务会议。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0%,比上年减少15.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未举办发改系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参加培训和组织培训人员相对较少,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次,组织培训103人。培训内容为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发改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江阴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48万元,比2016年增加7.78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了结对帮扶资金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80 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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