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信息索引号 014041962/2018-00009 生成日期 2018-01-31 公开日期 2018-01-31
文件编号 澄安监〔2018〕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级) 安全生产监管 关键词 通知,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无锡市安监局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无锡市安监局关于转发

<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管企业:

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锡安监〔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江阴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澄安20181号)中对工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各自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各地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工贸行业企业督查检查情况表》(附件2),做好留存备查。并请在21日、31日和331日前,分别填写当前时段《工贸行业企业督查检查统计表》(附件3),由各地安监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安监局监督科,联系人:张芳,电话(传真):86862241

 

附件:1、市安监局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锡安监〔201815号)

2、工贸行业企业督查检查情况表

3、工贸行业企业督查检查统计表

 

 

江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30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