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信访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信息索引号 014040871/2017-00039 生成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0-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信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信访 关键词 机关,信访,领导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17年全市信访工作要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加大实地督查督办力度,通过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对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信访部门部署化解的信访积案与“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等7类重点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市信访工作联席办及时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调整考核项目及对应分值,对各镇(街道)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访工作开展全面、细致、科学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通报工作,在原有通报内容的基础上,把群众满意度评价、领导包案化解、重点案件分类管理目标完成等情况纳入通报范围。

    二、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依托阳光系统,全面构建“互联网+信访工作”新格局,探索建立短信、微信、微博信访新平台,积极引导群众改变传统信访模式。充分利用阳光系统“大数据”分析模块,随时对信访总量、“四率”(及时受理率、及时办结率、参评率、满意率)、社情民意的新动向等进行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信访“大数据”优势,及时发现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为决策部门通过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来源头预防或解决问题提供参考。推行视频接访系统广泛应用,将涉访重点部门纳入视频接访系统覆盖范围,利用新媒体、“一对一”引导等多种形式宣传视频接访的优势和典型案例,积极引导群众以视频接访的方式在“家门口”表达诉求。完善视频接访工作流程,确保信访群众、镇(街道)、市信访局、职能单位等各方之间能够顺畅、无缝对接。深入推进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进一步巩固镇(街道)权益保障卡发放工作取得的已有成效,积极做好职能部门权益保障卡发放扩面工作。深入推行诉访分离制度,进一步加强普通信访事项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梳理与甄别,属涉法涉诉类的信访事项,认真接待好,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有效沟通与对接,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确保涉法涉诉类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全面推行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作,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维护法定途径在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权威性。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的方式、规定的途径、确定的程序反映诉求,让信访人心中有数、维权有方,消除“信访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错误认识和做法,积极扭转“职责边界不清,受理范围不明”的现状。

    三、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控减信访增量和压降信访存量。继续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排查与滚动排查、重点排查与动态跟踪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突出信访问题。实施重点信访案件分类管理,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会同市综治办、维稳办等相关部门,对近年来全市范围内未化解的信访积案、重点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筛选,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对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要逐案逐人建立档案卷宗,落实领导包案责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等第三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充分借助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及农村社区“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社工志愿者、公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搭建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平台,通过群众评议、信访公开听证、开展心理疏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体制外快速有效化解,进一步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成效。

    四、坚持双向规范,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效。加强信访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等传播载体优势,广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进一步提高信访群众尊法、守法、用法以及遇到问题“想到法”、解决问题“依靠法”的意识。规范市领导接访现场秩序,加强市领导接访场所“软件”和“硬件”建设。规范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梳理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标准,加大初次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和回访力度,确保群众初次反映的有效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得到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初次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按照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下发的《关于做好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信访事项有权处理单位应积极引导信访人参与阳光系统满意度评价,为信访人参与评价提供便利,有效避免信访人“不愿评价”、“忘记评价”、“不会评价”等问题。市信访局对全市范围内被纳入满意度评价的信访事项,将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力争2017年参评率、满意率走在无锡前列。探索出台信访事项快速办理工作办法,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办理的信访事项,通过“简易信访马上办、一般信访精准办、疑难信访合力办”,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高效快捷地解决信访问题。深入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活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建议在改善民生、完善政策、科学决策、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信访干部良好形象。开展“群众满意接访窗口”创建活动,根据省信访局《关于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接访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苏信[2016]87号)精神,市信访局围绕“四个一”,即:在服务理念上进一步提升、在工作作风上进一步提升、在工作成效上进一步提升、在群众满意度上进一步提升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 “群众满意接访窗口”创建活动,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能力、服务效能作为创建重点,着力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加强信访队伍业务培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专题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分析讲解当前信访形势,重点培训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基本方法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实际操作本领,特别是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强信访队伍作风建设,深入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发扬求真务实作风,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信访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党纪国法体系中工作、在内外监督下干事,争做新时期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