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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7-00463 生成日期 2017-09-12 公开日期 2017-09-29
文件编号 澄政办发〔2017〕8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文秘工作 关键词 改革,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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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政务服务“2440”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澄政办发〔201787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政务服务“2440”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行政务服务“2440”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2

 

关于推行政务服务“2440改革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开办企业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制定政务服务“2440”改革意见。

一、加快推行开办企业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工作目标

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流程举措

1.行政事权下放。市场监管局要对全市各镇(街道)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政务服务中心)分步推进行政事权下放,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登记权限下放到各个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以提高登记效率,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2.增配许可力量。在各镇(街道)加配1名注册登记干部和23名辅助人员(由镇街负责协调),加大审核力度;商业银行派驻人员(进驻银行各派两名)要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即时面谈和工作衔接,税务部门增派人手负责领购发票和网上报税工作,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派专人负责企业信息审核工作。

3.部门通联办理。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工作组,依托实时微信工作平台,实现信息提前获取、工作提前介入。通过通联办理模式,企业在名称预核后,先行确定开户银行并进入实地见面核查环节,同时由国税部门提前进入约谈。各部门压缩原工作时间,实现无间断办理,将原全套流程办理10天以上缩短至2天。

4.加快电子化进程。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软件研发,将企业登记所需的制式表格、示范文书、自备文书参考版本和各个环节的办事须知上传至PC端和手机APP端。让企业办事人员只需对照制式版本和要求,即可自行完成登记文书的制作和各类手续的办理。要重点开发“万能表”,将各个环节需要的内容和信息,汇总到一张表中,企业只需填写这张表,即可在各部门间无障碍办理相关业务,不用反复提交各类材料和证明。

5.规范中介代理。要提供系统性的人员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新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登记规范的要求,提高操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要规范中介代理机构的运行,规范其收费和服务行为,实行积分考核制和黑名单制度,对积分高的中介机构优先推荐和业务合作,对登记质量差、责任意识淡薄或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企业,则列入黑名单,不断净化市场,优胜劣汰,提高社会中介代理的整体水平。

6.推广在线刻制公章。市公安局要加快推广在线刻制公章新模式,全面做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公章刻制备案系统,下载印模并现场完成公章刻制。

7.实行在线申领发票。税务部门在完成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免注册直接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国税旗舰店办理涉税手续的基础上,实行在线申领发票,并通过江苏政务专递快递送达。

(三)信息共享

1.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涉企服务部门接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涉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将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链条延伸到开办企业的整个过程,有效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切实简化工商登记后各类涉企事务办理的流程和环节,实现“网上办理、应上尽上”,真正做到用数据推送取代企业跑腿。

2.实现远程事项就近办。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将冠省市名、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外资企业登记法律法规明确需由省或市级工商局办理的登记业务,由我市登记机关就近受理,核准机关通过工商内网远程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全城通办,不受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辖区的限制。

3.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按照政务部门共享、企业开办服务和后续监管服务三个层次,梳理编制企业开办服务“万能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根据不同授权,分别采用每日推送(实时推送)、在线调用(在线核查、授权调用)等不同方式共享涉企信息资源。

二、加快推行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工作目标

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流程举措

1.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设立3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转正登记4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权注销、查封、解封、异议登记为即办件。

2.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市政务办会同国土、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窗口设置,将原先的多部门、多窗口工作环节优化为同一个窗口内的内部协同流程,让群众少跑窗口、少排队、少递交材料。市国土局要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和分别存档管理等工作要求,细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实施。窗口柜台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后台联审的便利、群众等待区的必要空间,合理增设材料预审、业务咨询以及应急机动柜台。20179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目标。

3.开设“实体经济绿色通道”专窗。市国土局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实体经济绿色通道”窗口,由业务骨干进行“一窗式”受理,保证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设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主动获取企业投资建设信息,提前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请登记材料准备工作。所有不动产登记窗口均要张贴醒目标识,确保实体经济企业办事人员进入窗口可以清楚知晓办事流程。对于实体经济企业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经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同志审查批准后,可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先行受理,由申请人按承诺期限在领证前补交到位。不能容缺受理的,应及时记录原因,做好解释建议工作。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提速办理,力争13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国土局要对实体经济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于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信息共享

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中要加快数据整合,市国土局应加快整合土地、房屋、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为信息共享、社会查询创造条件,并做好数据整合与日常登记业务的有效衔接,及时将整合成果应用到登记中。要按照省级确定的部门信息共享清单,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迅速开展信息共享工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原则上由市相关部门横向之间共享,需在省、无锡市级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交换的,通过省政务外网等联通。市国土局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在信息共享、社会查询中要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权利人的财产隐私。20179月底前,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需要的信息应全面实现互联互通、部门共享。对信息共享不配合、不通畅的部门,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

三、加快推行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通过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4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其他建设项目也要在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施工许可办理4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

(二)流程举措

1.上下联动,落实重点改革措施。市住建局要会同市相关部门通过对办理流程进行分析总结,完善简化链条,清理材料目录,形成指导性流程图、相关申请材料目录和信息共享目录。相关部门要以此作为基础,相互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有效地将集中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并联审批、预审代办多项改革措施逐步整合到流程中,不断优化、提升施工许可流程的办理效率。

2.提前介入,构建预审服务制度。要以重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对象,学习推广“预审代办制”经验,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实现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的同步准备。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在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之前,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准备,了解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准备指导,对相关审批环节进行预先审查,在各项条件具备后一次性换发正式批准文件或者证件。市政务办要在此基础上会各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实施项目代办制度,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各项准备工作。

3.多评合一,优化各类评估流程。要按照《关于全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指导意见》,整合项目前期所涉及的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价等十类事项的评估办理流程,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控制周期。同时,要积极探索区域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评估事项的办理效率。

4.多图联审,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组建市综合审图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打破部门界限,完成规划施工图审查、建设施工图审查、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江阴大队审查范围内含消防设计备案)、防雷设计图审核所有涉及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审图中心人员由规划、住建、气象、消防四部门审图人员共同组成(现民防局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为中介服务,审图中心在取得人防审查资质前,仍采用中介服务方式,但建设单位审图机构的选取由审图中心统一扎口管理,民防局负责向新机构交接相关事宜),所有审查人员均入驻审图中心,服从统一管理及工作安排。

1)接审:一个窗口报送,多个部门共享。

政策性资料:综合各部门施工图报审所需的前期资料要求,制定报审须知,窗口一次性收取报审资料或网上共享报审资料,各部门根据条线管理需要,按需取用。

技术性资料:设计单位按规划局审查通过的方案及批准文件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交付委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其中5套施工图(根据各部门同时审查需求,及今后施工、监管、归档、办证等各方面需要)及相关计算资料1套报送审查机构。

审图中心窗口核验送审资料,资料如不齐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所缺资料;资料齐全后,开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2)出具审查意见:一份综合意见,设计集中修改。

试行下列工程进行施工图审查改革:①房屋建筑工程中工程等级为小型(面积小于5000平米且跨度小于24、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跨度小于6、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厂房)的工业厂房或仓库; ②“零用地”厂房、仓库的技术改造、建筑改造工程;③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防火等级为丁、戊类的一般工业厂房或仓库;

上述类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过备案审查后,可直接使用。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须承诺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并提供保证质量终身责任及自愿接受检查、整改、处理的承诺书。审图中心出具备案通知书,审批部门凭备案通知书办理施工许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审图中心将对上述类型工程进行抽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除上述三类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审图中心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审查意见(一般项目5个工作日、大型项目8个工作日出具审查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交由审图中心统一实施,消防大队等其他各部门采信审图中心的审查意见。由审图中心专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各方面意见的统一性进行复核(即办),通过后出具综合审查意见书(2个工作日)。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纸质版或发送电子版审查意见,由原设计单位针对综合审查意见所提问题分专业回复、一次性修改。

3)审查意见回复:规定回复时间,提供专业指导。

为满足政务服务“2440”改革规定的办理时限要求,要结合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限定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回复,窗口同时进行告知、提醒和催促。审查人员要针对审查所提问题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解释。建设单位要及时将回复意见报窗口,交原审查人员复审。

4)发放审查合格证:电子化传递,信息化管理。

复审经审查人员签字认可后,整理审查通过的图纸打印审查合格证(3个工作日)。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审查合格证,同时将电子版审查合格证传递至相关部门。对审查通过的5套图纸每张加盖审查通过章,同时对审查意见、回复、审图通过的图纸进行电子化扫描,为后续监管、查阅提供方便,实现信息化管理。

5.并联审批,整合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对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现场踏勘等环节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建立施工许可电子化申报系统,实行“一站式申报、业务系统审批、结果信息共享”的并联工作机制,实现施工许可证颁发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信息共享

以优化再造后的流程图和各环节申请材料目录为基础,提炼涵盖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共享目录,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和市政务外网实现办理流程相关环节之间的数据联通和信息共享。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2440”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实施方案亲自把关,遇到矛盾亲自协调,进展情况亲自督查。要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改革督查,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提前预警、督促落实。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善于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加快面上复制推广,更多更快地把改革“盆景”变成“风景”。

本意见适用于办理事项的通常状态,情况特别复杂的除外。

 

  附件:1.企业注册开业流程图

2.江阴市存量房交易(贷款)登记流程

3.江阴市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备案类)

4.江阴市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核准类)

5.企业注册开业信息共享目录

6.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目录

7.施工许可信息共享目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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