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466412058/2017-00112 | 生成日期 | 2017-09-18 | 公开日期 | 2017-09-18 |
文件编号 | 06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统计局江阴调查队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统计 | 关键词 | 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无锡市政府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江阴市人民政府于9月6日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对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通知》强调了住户调查对反映江阴市城乡居民收入、支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居住等状况的重要意义,要求市相关部门、抽中镇(街)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精确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明确责任、规范实施。《通知》明确江阴队牵头负责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要求市发改、民政、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要求抽中的镇(街)和村(社区)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依据国家方案,全面抓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周密部署,强化宣传。《通知》要求全市各责任单位通力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为保障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有序实施、常规调查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积极作为,落实保障。《通知》要求抽中镇(园区、街道)根据本地样本量情况配套落实必要的调查经费,保障调查户记账补贴、辅调员工作补贴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要求做好抽中村(社区)辅导员的选聘工作,确保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到住户样本轮换及常规调查工作中,保障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