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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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871/2017-00027 生成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7-2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信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机关事务 关键词 机关,信访,文件,公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称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一)信访局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016年度江阴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信访局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江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代表市委、市政府及时受理信访诉求,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2、负责提出调整入驻来访接待中心的相关单位的建议,并做好进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市信访局指导、协调镇(街道)、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访、非正常上访;

3、承担来访群众的登记、分流、接谈、受理、交办、督查等事项,配合民警、保安维护来访接待中心正常的信访秩序;

4、负责市领导、市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在来访接待中心接待、约访信访群众或会办信访事项的相关组织协调和后勤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劝返接回工作;

6、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来访群众理性文明表达信访诉求;

7、负责综合反映信访群众上访中的重要信息;

8、承担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共计13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人。市信访局内设办信接访科、督办科、综合科,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江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有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环保局、城管局、国土局、民政局等7个单位进驻来访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信访工作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立足解决问题,着力健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继续推进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搭建“阳光信访”视频接访平台,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坚持源头预防信访问题,第一时间掌握重点人员、重点信访问题等动态信息,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在小,及时介入解决。重点解决突出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起草并推动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全市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在对未按程序规定或时限要求办结信访事项开展常规性督办的基础上,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典型信访个案,对涉及面广、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对特别重大、久拖不决的复杂问题,对职责主体不明的疑难问题,通过实地督办、联合督办、协调会办等方式商讨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着力提升业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信访法制化建设,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等传播载体优势,以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等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行得通的方式,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在党纪国法约束中工作,在内外监督下干事,树立信访干部良好形象。

 

第二部分 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信访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55.46万元,与上年(663.1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7.67万元,减少16.20%。主要原因是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划拨至市政务办管理,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也相应划拨至政务办管理,工资福利、对个人与家庭补助相应减少。

(一)收入总计555.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5.4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663.13万元)相比减少107.67万元,减少16.24%。主要原因是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划拨至市政务办管理,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也相应划拨至政务办管理,工资福利、对个人与家庭补助相应减少。

(二)支出总计555.4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局正常运转,支持信访局履行职能支出。与上年(612.23万元)相比减少118.63万元,减少19.38%。主要原因是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划拨至市政务办管理,相应公共开支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40.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与上年(50.90万元)相比减少10.24万元,减少20.1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没有调整,且有一名行政人员退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本年收入合计55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4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本年支出合计55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74万元,占72.69%;项目支出151.72万元,占27.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55.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67万元,减少16.24%。主要原因是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划拨至市政务办管理,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也相应划拨至政务办管理,工资福利、对个人与家庭补助相应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市信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5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67万元,减少16.24%。主要原因是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划拨至市政务办管理,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也相应划拨至政务办管理,工资福利、对个人与家庭补助相应减少。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9.91万元,支出决算为55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涨工资等因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

2016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493.6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87.92万元、信访事务支出决算为205.68万元,年初预算为38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2%。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涨工资等因素。

(二)住房保障

2016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40.6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3.00万元、提租补贴支出6.36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1.30万元,年初预算为4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没有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市信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46万元,与上年(663.13万元)相比减少107.67万元,减少16.24%。主要原因是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划拨至市政务办管理,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也相应划拨至政务办管理,工资福利、对个人与家庭补助相应减少。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9.91 万元,支出决算为55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涨工资等因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4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接待。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48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澄调研、指导检查工作,以及其他地区来澄学习考察我市信访工作。与上年公务接待支出相比,增长了0.49万元,同比增长了16.11%。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部门对我市信访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来我市现场督查指导工作次数。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5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简会议。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次,参加会议320人次。主要为召开市级信访稳定工作会议。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2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10人次。主要为组织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十、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信访局2016 年度全口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4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八项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接待。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48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澄调研、指导检查工作,以及其他地区来澄学习考察我市信访工作。与上年公务接待支出相比,增长了0.49万元,同比增长了16.11%。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级部门对我市信访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来我市现场督查指导工作次数。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5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简会议。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次,参加会议320人次。主要为召开市级信访稳定工作会议。

市信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2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10人次。主要为组织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0万元,比2015年(60.83万元)减少15.93万元,降低26.19%,商品和服务支出37.97万元,其中:办公费11.07万元,印刷费1.54万元,邮电费3.78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维修(护)费1.81万元,公务接待费2.71万元,会议费0.76万元,培训费0.64万元,劳务费2.2万元,委托业务费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原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服务呼叫中心划拨至市政务办管理,其与电信公司外包项目费用一并划拨至政务办。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万元。

 

江阴市信访局

201772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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