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7-00185 | 生成日期 | 2016-11-01 | 公开日期 | 2017-01-03 |
文件编号 | 青政发[2016] 3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方案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青政发[2016] 30号
青阳镇关于整治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
使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根据省农委《关于在全省农经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2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镇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农业部部署要求,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行业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有错必纠、立行立改”的基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行分级分类整治,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支持政策和监督机制,加大违纪违规违法监管查处力度,建设风清气正的农村政策环境,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增效,保障江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整治范围
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以各级农经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有针性地确定专项整治范围。
一是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中央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种养业良种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等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
二是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协同使用的同类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
三是市级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中央、省财政涉农资金同类的市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是市(县)级财政政涉农资金,以市农林局为主实施的地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
三、重点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各村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明年上半年为一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我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华林其副镇长任组长,葛艳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长金志勋、农服中心副主任朱俊锡、薛芳为成员,统筹协调和督导各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薛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组织自查。各镇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专项整治工作,对本地内归口管理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阶段,要以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和2014年全省农经农业系统农业项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排查整理,聚焦重点,特别是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彻底找出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各村要按照自查自纠要求,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对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三)接受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纪委派按规定程序报上级纪委监察局分级受理查处。
(四)督导检查。在自查基础的上,我镇将到各村开展督导检查,并选择部分村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各地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工作质量效果。对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和2014年全省农经农业系统农业项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有关主要负责人,并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整改落实。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镇将提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其中对于系统性重大问题,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报江阴市农林局。将在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核查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六)阶段总结。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于2017年5月22日前报送江阴市农林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村是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村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分阶段、分步骤、分领域统筹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纠建并举。各村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建立健全专项管理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注重完善制度,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我镇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举报联系方法:镇检监察室,0510-86910601。
青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
青阳镇关于整治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
使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华林其 镇农业副镇长
副组长: 葛 艳 镇纪委书记
成 员: 金志勋 镇财政所长
朱俊锡 镇农服中心副主任
薛 芳 镇农服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薛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