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0352875X/2016-00018 | 生成日期 | 2016-10-19 | 公开日期 | 2016-10-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邮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工业、交通 | 主题(二级) | 邮政 | 关键词 | 运输,邮政,运费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开办大宗协议客户快递包裹保价服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
为进一步满足大宗协议客户需求,提高快递包裹产品竞争力,集团公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大宗协议客户快递包裹保价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办时间和范围
(一)开办时间:2016年10月17日。
(二)开办范围:全国31个省(区、市)邮政分公司。
二、保价定义和开办对象
(一)保价定义:寄件人可对托寄物内容声明价值,即保价金额,并缴纳相应费用。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时,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一定损失。
(二)开办对象:针对由订单系统进行收寄的大宗协议客户。
三、资费标准及财务处理
(一)资费标准
按交寄物声明价值的百分之一收取保价费(最低收取1元人民币)。贵重交寄物务必保价。邮件保价金额应不低于交寄物品的市场价值。保价金额及赔付上限为单件2万元人民币。一票多件邮件需按件单独保价。保价费用不参与邮费优惠及折扣。
(二)财务处理
1.收款方式:保价费用与邮费采用相同的收款方式一并收取,计入总邮费中。对于退件、撤单的保价邮件,其保价费用与邮费的处理方式相同。邮费和赔偿款分别结算,不得使用赔偿款抵扣邮费。
2.财务列收:保价费用和邮费一同列收,不单列科目,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业务收入”,产品段为“国内快递包裹”,明细段选择相应税率。
四、合同要求与收寄投递规范
(一)合同要求
1. 协议客户格式合同中须有关于保价的合同条款规定,必须保价的邮件种类必须在合同中列明。
2. 合同中须约定,所有未保价邮件,视同客户自动放弃保价。
3. 所有保价的协议客户合同需要提交省客服部门报备,明确赔偿售后的有关规定。
(二)收寄投递规范
为控制风险,收寄环节需严格执行收寄操作规范及禁、限寄要求,同时重点强化以下规范。
1.营销单位要主动向客户推荐保价服务。根据内件性质,交寄金银首饰、玉石、工艺品、字画、贵重电子产品(手机、电脑、照相机等)物品时必须保价。
2.对保价邮件,必须逐件验视内件、双人封装,避免出现保价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情况,同时需对邮件外观仔细检查,确保邮件外观完好。收寄时要在面单上机打标注准确的保价金额。
3.对于无法判断货值的物品,原则上不建议承保,也不建议收寄,包括但不限于:
(1)无法提供内件价值证明材料的物品,如货币、古币、古玩、古书画;
(2)易碎物品,如玉雕、木雕等雕塑品类货物;
(3)易腐物品,如虫草及水分易蒸发的贵重药材等。
4.原则上对声明价值5000元(含)以上的保价邮件由收寄单位进行主动跟单,对发现问题邮件的,使用内部客服流程及时解决。
5.保价邮件要求采用带有客户签名封口贴方式封装邮件,并在收寄时加盖保价戳记。
6.对于保价邮件,在投递时必须严格执行本人签收制度,再投及存局的保价邮件需要做好邮件登记工作,妥善保管。
7.投递部门要严格落实交接手续,加强对保价邮件封装情况的验视检查,如发现任何异常,须立即将异常信息反馈给交接人员、在路单上标注,并规范处理。发现保价封志、胶带有拆动痕迹或外包装有破损的,必须当班发验。发现保价封志残损、详情单残缺或脱落等情况,应复重,在路单、详情单上标注,并补单、代封;其中重量不符的,应验知上一环节和收寄局。
五、操作说明
在订单系统中进行邮件的保价操作,收寄时需勾选保价选项并录入声明价值,系统按照声明价值的1%自动计算保价费用。
收寄时单独存储保价费用,并计算到总邮资中。收寄单位可在系统中查看保价邮件统计分析报表。
对当日未封发的邮件可以通过订单系统邮件查改功能进行保费的修改和删除,封发后则不能修改与删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快速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快递包裹保价服务推进工作。抓紧制定快递包裹保价服务组织方案,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规范业务处理,保证业务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各单位要针对保价邮件的收寄和客服等相关方面做好相应的组织调度及管理安排工作,确保服务质量。收寄单位应积极引导客户对交寄邮件进行保价,特别是贵重物品,同时做好收寄把控工作。
(三)重视售后,落实赔偿
要做好档案管理和售后服务。收寄单位、投递单位要做好保价邮件的档案管理,做好邮件相关信息的记录,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和措施。
对于保价及未保价邮件的赔偿处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