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1348/2016-00033 | 生成日期 | 2016-08-25 | 公开日期 | 2016-08-25 |
| 文件编号 | 澄街办发〔2016〕1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澄江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人事工作 | 关键词 | 编制,职工,聘任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澄江街道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 ||||
江阴市澄江街道办事处文件
澄街办发〔2016〕18号
澄江街道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街道编外用工工作,深化编外用工的科学管理,现拟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编外用工的种类:
1、街道自聘编外用工。
2、特定条线部门在街道使用的编外用工。分12类:(1)人社条线社保专管员及卡务员;(2)工会条线工作人员;(3)残联条线专委或专干;(4)司法条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5)司法条线专职调解员;(6)安监条线安全生产协管员;(7)环保条线环境监察协管员;(8)财政税务条线协税护税员;(9)公安条线街道协管员或户籍管理员;(10)城管条线街道协管员;(11)教育条线学校教学辅助工;(12)卫生条线社区卫生服务编外人员。
二、编外用工的申请与核定:
1、编外用工的申请:街道自聘编外用工申请由街道党群办(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特定条线部门在街道使用的编外用工申请,由相应条线部门会同市条线主管部门协商,经街道分管条线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党群办(组织人事)部门汇总。
2、编外用工的核定:申请的当年编外用工计划数需经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核定,并上报市人社局同意。
3、编外用工当年计划数:街道自聘编外用工当年计划数与实有数总和应不大于市编办规定的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的10%。特定条线部门在街道使用的编外用工当年计划数与实有数总和应不大于市编办核定的特定条线编外用工指标数。
三、编外用工的招聘办法:
1、街道自行招聘管理:
(1)对于业务辅助性岗位原则上“凡进必考”,均采用公开招聘并相对集中的组织形式。
(2)招聘程序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编外用工招聘工作由街道相应条线负责,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门协助,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实施,全程接受市人社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指导。
(4)街道自聘编外用工和安监、环保协理员、协税护税员招聘原则上每年定期组织不超过2次(3—4月一次、9—10月一次)。街道自聘编外用工由街道党群办(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招聘方案;安监、环保协理员、协税护税员的编外用工由相应条线部门根据人员缺额情况与条线主管部门商量,经街道条线分管领导审定,提出招聘方案。
(5)街道公安、城管部门协管员招聘,一般每两个月可招聘一次;由相关条线根据人员缺额情况与条线主管部门商量,经街道条线分管领导审定,提出招聘方案。
(6)招聘方案包括招聘理由、招聘单位、用工指标情况和空缺情况、招聘岗位名称、类别、要求、数量、招聘的组织形式、报名审核形式、考试考核方式等等。
(7)招聘方案由街道党群办(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编外用工招聘计划所列岗位、拟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等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经过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等程序,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2、市人社局统一招聘管理:除以上条线外的其他特定条线部门在街道使用的编外用工招聘,统一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由市人社局和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招聘计划由街道各条线部门与市相关上级条线部门商议,经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后,统一由市各条线部门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3、其他人员招聘管理:其它后勤、厨工、保安等勤杂岗位人员以服务外包、推向市场为主,由用人单位向相关条线部门提出招聘方案,经条线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相关条线部门的共同参与下自行招聘,招聘方式可简化。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街道纪工委监督。
编外用工招聘程序结束后,应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按市相关规定将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信息录入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四、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
1、用工形式。编外用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街道编外用工原则上全部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物业管理、安全保洁、绿化养护、餐饮服务等事项全部推向市场,采用服务外包形式解决。
2、用工待遇。街道编外用工薪酬标准按照以岗定酬、异岗异酬的原则,根据各条线部门规定标准按有关规定支付。薪酬总额不低于当年全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市级机关特定条线部门在街道使用的编外用工,薪酬由现行渠道、方式保障和支付。
3、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条线部门从严抓好编外用工的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等工作。
(1)请假制度:街道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由所属科室负责人审批。病、事、婚、丧、产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事假1天以内由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1天的,应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条线领导批准,原则上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天。工资和奖金按照事假天数相应扣除。
因病请假全年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内的,按照月岗位工资的80%支付病假工资,并扣除病假期50%的奖金;全年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按照月岗位工资的70%支付病假工资,并扣除病假期的全部奖金。请病假必须同时出具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单。
(2)考勤、考核制度:
街道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日常考勤及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程序免职、开除或劝其辞退,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工作表现差、部门领导满意率低,或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处于本部门末位的;
(三)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四)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的;
(五)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的;
(六)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免职、罢免或辞退问题的。
由于本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后方可离职。
五、以上管理办法由街道党群办公室(组织人事)负责解释。
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