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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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812/2016-00083 生成日期 2016-09-30 公开日期 2016-10-08
文件编号 公告2016年第1号(总第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级) 审计 关键词 审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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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审计局关于江阴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沈伟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201567月,对沈伟旗同志20101月至20154月任江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经信委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行业规划管理科等16个职能科室。下设江阴市行业管理中心、江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等10个企事业单位,江阴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协会等2个社会团体。

市经信委核定行政编制45个,行政附属编制3个,事业编制75个,合同制8个。20154月末实际在职行政44人,行政附属3人,事业46人,合同制7人。离退休人员196人。

沈伟旗同志自201012月起任市经信委主任,主持市经信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沈伟旗同志任期内,基本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响应国家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经济政策,推进全市的信息化建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经费挤占专项经费

2014年行政经费支出挤占三项招商与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促进资金等专项资金1858448.10元。

(二)项目资金调剂未经审批

2012年,将招商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276222.57元分别转入重点办专项57496.52元、产业结构化升级专项153726.05元、化工行业专项整治65000;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专项资金1807774.08元转入过渡户。

(三)资金回收款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20122月,市经信委未将法院判决后收回的资金款16693元上缴财政。

(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截至20154月底,江阴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未将以前年度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8883468.42元及时上缴财政。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江阴市审计局在2010年审计中揭示“多拨下属单位经费未收回”、“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回收”的问题已整改,“委放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江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市经信委及江阴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已上缴了应缴财政款,并在2015年着手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做到依程序、按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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