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6-00570 | 生成日期 | 2016-08-09 | 公开日期 | 2016-08-26 |
文件编号 | 澄政发〔2016〕4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监察 | 关键词 | 通知,行政,服务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澄政发〔2016〕48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下称《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公布,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单》目前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3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法律法规有明确范围限定的,要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不得随意扩大。
二、《清单》明确由审批部门根据需要委托相关机构提供的技术性服务,应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清单》明确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的各类材料,相关审批部门应提供示范文本及技术要求,供申请人参考。
三、《清单》所列中介服务项目的收费,除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列明的项目外,均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
四、《清单》将根据国家和省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凡涉及相关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要素变更等情形,由审批部门向市审改办提出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后公布实施。
附件:江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年8月9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