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125X/2015-00048 | 生成日期 | 2015-07-13 | 公开日期 | 2015-07-13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键词 | 环卫,生态,城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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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长泾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 ||||
长泾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15 —2017年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质,优化人居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以“七整七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环境革命”,全力建设美丽长泾。全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总抓手,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加快配套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确立城乡环境治理新常态,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为全面建设实力长泾、美丽长泾、和谐长泾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部门牵头,属地为主。综合整治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村(社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整治工作的行业指导、监督检查,责任部门间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注重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始终把建设和谐幸福美好乡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创新取向,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提高治理行动的组织化程度,精心组织、有序实施,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三) 因地制宜,科学统筹。根据镇村环境现状,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制订三年实施方案。坚持统筹化组织、项目化推进,宜拆则拆、宜改则改、改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综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规范等措施,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控制,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实管理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面落实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策应文明城市创建,在全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全镇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容镇貌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镇村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整治提升内容
坚持镇村统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牢牢把握精细、有序、长效的工作标准,扎实推进“七整七治三提升”,确保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一)实施“七整”,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整旧镇村片区
①工作目标:三年内计划实施5个旧镇中村片区整治项目。(附件1)
②工作任务:明确分类,将镇区所有实施整治的旧镇中村片区纳入改善型。对改善型项目,按照市村庄环境整治的标准要求进行实施,实施路面硬化,修复部分破损、高低不平的路面﹔全面维修和疏通下水道﹔检查维修路灯,并根据需要增设﹔落实专业清扫保洁队伍,不留卫生死角﹔对零星闲地进行硬化和绿化﹔整治占道设摊经营、随意占道堆放物品等行为,摊点做到相对集中、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全面取缔大三格化粪池,增设必需的公共厕所、垃圾房(箱)等环卫设施﹔采取联合行动规范流动人口管理,规范镇中村住户出租管理,整治违法违规食品加工作坊和废品回收点,有效改观“镇中有村,村中有镇,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局面。
③ 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建管所;责任单位:城管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卫监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集管办。
2、整镇村结合部
① 工作目标:三年内计划实施15个镇村结合部(镇村出入口)整治项目。(附件2)
② 工作任务: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建设与整治,对已纳入近期改造的,加快推进。对其他未纳入建设规划的,在开展镇村出入口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对镇村结合部的整治力度,重点围绕清理暴露垃圾、弃置渣土、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户外广告、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开展整治,把影响环境的构筑物、建材堆场尽快拆除、搬迁。加快实施生态修复、环境修复,对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实施综合化整治。其他村应参照镇村结合部整治要求,制订村整治计划。
③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建管所、派出所。
3、整老旧小区
①工作目标:三年内计划实施8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附件3)
②工作任务:针对主镇区老旧小区“硬件设施先天不足、居民整治需求迫切”的实际情况,结合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整治改标准,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的科学性、系统性;改造停车位,缓解停车难,增加小区造血功能﹔拓宽改造道路,保障消防车辆同性需要﹔调整绿化品种,提高绿化整体效果﹔解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房屋渗漏、落水管破损、下水道堵塞、污水冒溢、照明设施破损和燃气设施陈旧等问题﹔实施雨污分流、外墙粉刷出新,通过整治,达到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生活方便的基本要求。
③牵头单位:房管所;责任单位:建管所、城管中队、农服中心、环卫所。
4、整背街小巷
①工作目标:三年内计划实施5条背街小巷整治项目。(附件4)
②工作任务: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镇容秩序整顿规范、人居环境美化改善等方面,对主镇区不同特性的背街小巷实施差别化整治,通过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改善道路、路灯、排水、环卫、停车等基础设施,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和疏导点,提升镇容秩序,清除乱贴乱画、乱牵乱挂、卫生死角及积存垃圾,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做到街巷整洁、管理有序。有效落实背街小巷环卫责任区制度及社会基层管理责任,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明显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及管理水平。
③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环卫所;责任单位:集管办、建管所、城管中队、派出所。
5、整镇村河道
①工作目标:三年内计划实施15个镇村河道整治项目。(附件5)
②工作任务:以河道清淤疏浚、水系沟通和调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为主要内容,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河道黑臭异味,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改善河岸环境,重视驳岸生态化建设,建设滨水步道,塑造亲水空间,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③牵头单位:水利农机站;责任单位:农服中心、环保所、建管所、各村
6、整农贸市场
①工作目标:三年内计划实施2个农贸市场整治项目。(附件6)
②工作任务:按照“布局合理化、设施超市化、主体市场化、管理规范化、镇村一体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镇村农贸市场规划布点,切实解决供需矛盾。参照有关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配置标准、技术规范,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恢复农贸市场基础功能,提升服务承载能力。督促市场方配齐管理、保洁人员,安保人员,落实镇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签约率100﹪、履约率95﹪以上,加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市场门面无乱搭乱建及不规则广告标牌,挡雨棚等,增加硬件投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提升镇容秩序,提升周边镇容环境。坚持疏堵结合治理露天菜场,对严重影响镇容、镇民反映强烈的露天菜场坚决取缔、对百姓有呼声、市场有需求的楼田菜场进行合理疏导
③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责任单位:卫监所、文教卫生体育办、派出所、城管中队、环卫所、集管办。
7、 整镇村绿化
①工作目标:三年内计划整治12个村绿化项目。(附件7)
②工作任务:加强镇村绿化工作,对主镇区及各镇村过境主要道路人行道两侧及绿地苗木进行全面修剪、施肥和补种,修剪重点公园和广场等草坪。对镇村主要道路沿线进行绿化环境整治,增绿补绿,提升镇村形象优化景观效果,构建生态廊道。各单位负责做好绿化用地土地流转工作,并维护好施工环境。加强绿化绿地日常保洁,消除各类生活垃圾,加大占绿侵绿行为查处力度,及时补种恢复。
③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城管中队、交管所、建管所、集管办。
(二)深化“七治”优化改善城镇环境秩序
1、治违法建设。全力拆除全镇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镇村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重点治理以下违法建设﹕一是占用农用地的违法建设,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二是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企业的违法建设﹔三是沿路、沿河的违法建设、特别是省市级主干道及镇区主次道路两侧视野可及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四是影响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防汛防台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五是严重违反镇村规划的违法建设,特别是擅自变更用地性质、改变镇村功能布局,侵占或影响道路、管线和绿地、广场等公共利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完善违建认定、处罚机制。2015年,完成违法建筑拆除面积5000平方米,并按照“上不封顶”要求,逐年提高,不断深化工作成效。
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建管所、农服中心、集管办。
2、治工地环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切实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重点整治镇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围绕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场容场貌等方面进行全面治理。在此基础上,加强建筑工地绿地施工管理,抓好降低扬尘、减少噪声、垃圾处理定额用料和施工用水等重要环节,实现“高效、低耗、环保”目标。待开发闲置地块要切实加强管理,有效清理弃置堆土,通过设置围墙围挡等隔离设施,维护环境秩序。围绕渣土运输源头管理,加大各环节执法检查频次,实施联合执法,严格运输处置许可行为,规范渣土消纳点管理,实施车辆标准化改造,从密闭运输、路线管理、消纳处置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制。2015年,镇区选址确定专业化建筑垃圾处置场所2个,镇区以外加强对村庄重要道路两侧工地管理力度,逐步实现辖区范围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到2017年,各村建筑垃圾全部进入规划确定的专业处置场所。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建管所;责任单位:国土分局、派出所、建管所、环保所、集管办、各村。
3、治停车秩序。主镇区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为重点,持续开展“五小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区5条道路严厉处罚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严管路段进行扩容,对违停车辆采用拍摄电子警察、物理隔离、拖移等手段,加大巡管和查纠力度,坚决制止货车乱行、小车乱停,同时加大非机动车停车秩序规范管理力度。配套完善交通设施,加强道路、道板物理隔离,交通标线施化率达90﹪以上、路口灯控率达75﹪以上。整合公共停车资源,在有条件的公共区域、背街小巷、支小路、次干道、人行道板、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和设置停车场、点、设施,确保2017年建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管理体系。镇区以外村以行政村中心区域及重要干道停车秩序整治为主,参照镇区标准,根据辖区特性扎实开展停车专项整治,规范有序停车。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建管所、交管所、各村。
4、治户外广告。以落实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为契机,2015年启动主干道沿线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以此为带动,全面展开主要道路两侧、广场周边以及主要道路上方横跨桥、横跨路两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镇区坚决拆除擅自违法设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广告,确保主镇区户外广告逐年减量20﹪以上,村参照标准逐年递减,力争2017年形成“布局合理、总量适当、运行规范、镇村一体、持续发展”户外广告管理格局。推进商业综合体门头店招规划设计,提前介入,做到因设计而设计,并确保按规划设计设置,许可和监管。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建管所、交管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村。
5、治镇容镇貌。彻底拆除、清除镇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断壁残墙、乱堆乱放、以及杂乱破旧的鸭棚、鱼棚、猪舍等,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镇容观瞻问题,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加强镇村道路养护,推进镇区“断头路”贯通改造,完善各类道路配套实施,清理各类路名牌和交通指挥牌等。主镇区围绕“门前五包”(包卫生、包停车、包立面、包秩序、包绿化)的管理要素,加强沿街单位镇容环卫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占道亭棚、店外经营、店外作业、倚门出摊、乱堆乱放、随意晾晒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严管”的原则,严厉打击主干道、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对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时间段特性的无证摊贩集聚点,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整治。镇区以外村加大力度改善村镇面貌,完善村镇基本设施,督促主要道路两侧、临街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清洗、粉刷、出新。
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建管所、农服中心、派出所、环卫所、集管办。
6、治环境扰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扰民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集中治理,使空气清爽、环境整洁。治理噪声,重点解决三产服务业、公园广场活动、建设工地等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凡是对居民可能有影响的项目一律实行听证程序。治理粉尘,重点解决建筑施工、混凝土作业、燃煤型锅炉等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治理油烟废气,重点解决电厂废气、餐饮服务业油烟、重点行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等油烟废气污染问题,确保各类油烟废气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环保所、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建管所、派出所、三产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村。
7、治村庄环境。在全镇完成230个村庄整治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提升绿化的“三清一绿”标准,进一步整治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整治乱堆乱放、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农业废弃物、整治疏浚河道河塘,进一步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道路通达水平,为维护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打造美丽乡村,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民筹资酬劳等途径筹措长效管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建管所﹔责任单位﹕经服中心、财政所、农机水利站、环保所、城管中队、农服中心、集管办。
(三)强化“三提升”,建立镇村管理长效机制
1、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文明长泾,从我做起”系列活动,开展“除陋习、提素质、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增设公益广告,深化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部门,村(街)、社区行风监督员和市民志愿者作用,围绕村企单位、机关职场、窗口行业、社会家庭、公共场所等重点环节,对镇容环境“脏”、公共秩序“乱”、管理服务“差”等问题进行公开查找“曝光”,对环境整治行动快、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进行大力宣传褒扬,引导大家摒弃习以为常的不文明行为,养成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讲礼仪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2、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更加突出网格化管理,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片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镇领导包干责任,实现网格化定位,责任化分工,精细化管理,“更加突出疏堵结合”,坚持重拳出击、铁腕整治的同时,对摊点亭棚等便民项目定点、定规划、定标准进行逐步疏导,“做到堵得坚决、疏得合理”。更加突出源头管控,有效落实镇区、物业管理责任网络,大力强化物业行业管理。将物业管理纳入全镇的主要管理体系,把环境卫生、绿化管养、环境综合整治等管理标准融入物业标准,积极构建物业管理诚信体系,提高全镇物业管理水平。另外应突出并加强执法联动,针对管理难点问题,主动加强部门协作,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构建公务协作、管制协同的综合执法体制,加大交通秩序、公共秩序、绿化管养、环境保护、违法建设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建管所、城管中队;责任单位﹕集管办、交警中队、各村。
3、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坚持硬件改善与软件提升并举,一手抓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等镇村硬环境打造,一手抓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改善公共服务等镇、村软环境建设,提升全镇整体环境和文明品质,严格执行镇、村镇容村貌、户外广告、行政执法、市政管养、环卫保洁等规范管理标准,积极借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创新镇、村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打造镇村建设管理新标杆。将数字化镇、村绩效评价纳入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并加大对村级的考核力度,充分发挥数字化镇、村管理的作用,提高镇、村管理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提升镇村长效管理水平。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要求,加快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整体提升全镇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镇,通过科学严格的管理,全面提升镇村管理的法治化、市场化、标准化、社会化、现代化水平。
实施主体单位:属地行政村;牵头单位﹕集管办;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建管所、城管中队。
五、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制定方案。各村和镇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通过群众投诉热线和实地调查走访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完成现状调查,明确整治任务,研究制定三年整治行动计划和2015年度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实施整治。各村和镇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启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表彰先进。镇政府每年3月份组织开展上一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各村和各责任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在全镇通报。2018年一季度镇对各村和相关部门的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改造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人居环境前后对比面貌提升显著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予以表彰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村主要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整治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整治办公室牵头协调整治工作,统筹组织标准制定、建立信息平台、监督指导和考核验收。各相关部门、各村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基础资料积累、保存,突出整治前后实际对比,全面反映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各牵头单位根据目标任务,组织具体计划和专项方案,全力实施。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日协调、周推进、旬讲评、月小结”等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推进有序、运转高效。坚持召开好工作周例会和问题协调会,及时报告环境综合整治中的项目推进和整改事项落实情况,加强难点问题研究,确保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镇领导分片挂钩制度,加强对部门和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帮助基层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创新镇村管理投入机制,将镇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年度计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镇村两级加大倾斜力度,实行以奖代补制度,支持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
(四)开展竞赛评比。整治行动期间,整治办公室将开展竞赛评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分,评分结果在一报两台进行公布,考核结果纳入全镇科学发展绩效考核范围,同时,结合省、市“示范路”和“示范社区”创建,开展“十大示范整治项目”评比,充分发掘整治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整治项目,选树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典型示范项目和样板工程,整体提升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五)造浓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导向的引领作用,加强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持续深入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助推整治行动,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一线,积极参与,加强引导,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开展公共文明志愿服务,强化村(社区)基础管理职责,把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公民道德教育体系,动员更多市民关心、支持、参与环境治理和镇村管理,全力打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攻坚战。
(六)严肃工作问责。镇监察部门,整治办公室要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民生指向、创新取向,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整治管理的每个环节和全过程,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现象,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以强有力举措和铁的纪律,全力助推整治行动,确保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一:长泾镇镇中村整治项目清单(2015-2017年)
附件二:长泾镇镇村结合部整治项目清单(2015-2017年)
附件三:长泾镇老旧小区整治项目清单(2015-2017年)
附件四:长泾镇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清单(2015-2017年)
附件五:长泾镇河道整治项目清单(2015-2017年)
附件六:长泾镇农贸市场整治项目清单(2015-2017年)
附件七:长泾镇绿化整治项目清单(2015-2017年)
中共长泾镇委员会
长泾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