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209/2015-00040 | 生成日期 | 2015-08-19 | 公开日期 | 2015-08-19 |
文件编号 | 周政发[2015]5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工人,保护,劳务,招工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周政发〔2015〕5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通知
各村、有关部门、各用工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劳动用工和就业环境,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升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镇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做好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现实必要性
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以来,我镇人保所等职能部门,始终把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作为主要任务,以多种形式推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企业用工行为不断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但也有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存在着用工不规范行为。比如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按规定加班加点,甚至还存在着“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恶劣现象。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各用工企业务必要认清规范用工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长远发展,进而对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突出重点,着重从五个方面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
1、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要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作为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9%以上。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主动做好用工备案工作。
2、实行工资支付月薪制,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企业要明确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并以货币形式足额发放。逾期或者未足额发放工资的,要及时予以补发。坚决打击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行为。对出租场地供他人开办企业的,场地出租方要按照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如发生企业主欠薪逃匿等不良现象,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要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切实提高企业参保率,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参加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参保率必须达到100%,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4、遵守工时制度,保障职工休息权利。维护职工身心健康既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又是企业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必须与工会协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职工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并且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规范企业工资结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基本工资制度。要加快企业工资结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
三、明确责任,切实落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工作职责
企业作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主体责任单位,全镇所有企业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用工行为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工作。重点是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职工工资支付、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双方纠纷的处理等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规范用工行为的检查。
各村要经常性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要切实加大劳资纠纷调解力度,努力把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欠薪、逃匿等群体性事件,要反应及时、行动迅速,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镇人保所是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加强企业用工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联系、协调、指导全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受理违反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业务能力培训,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已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做好对村级社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
公安部门要及时处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调查处理劳动用工中违法犯罪案件,加大恶意拖欠工资、欠薪逃匿等恶劣行为的打击力度。
建设部门要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规范用工管理,从严规范建设市场,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违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坚决查处无照生产企业。
镇司法、综治、信访、经服、三产、工会与法庭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强化部门协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强化措施,扎实提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工作成效
1、加强领导。镇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保、建设、经服、三产、司法、综治、信访、公安、法庭、市场监管、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保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突出问题和推进措施。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2、加大宣传。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向企业和职工宣传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引导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教育职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在企业中开展规范用工行为评比,好的要予以表彰,差的要曝光处罚,努力在全镇形成规范用工的良好氛围。
3、强化监管。镇人保所要重点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日常监察巡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切实抓好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工作的落实。从严打击 “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严格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正常的企业用工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周庄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8日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印发 |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