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82744222/2015-00010 | 生成日期 | 2015-06-23 | 公开日期 | 2015-06-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江阴市烟草专卖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粮食、盐业、烟草 | 主题(二级) | 烟草 | 关键词 | 行政,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近日,江阴市政府法制办召集江阴市局、江阴公安和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就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涉烟刑事司法衔接深入探讨和交流。
一是明确程序理清职责。会议明确了烟草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和公安介入调查、作出反应的程序和步骤并列举了4种常见的应当移送的情形和1种不必移送的情形。
二是强化监督执法必严。会议强调了地方政府、烟草、公安、检察院各自的监督职能,构建起对涉烟案件的全程监督,有效推动了涉烟案件移送和烟草两法衔接工作。
三是构建平台加强沟通。会议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相互咨询、共同研究。定期交流案件线索、通报涉案数据,构建两法衔接的交流合作平台。
会议规范了涉烟案件两法衔接工作,对涉烟刑事案件的定性和侦办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为破获辖区内网络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