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1217/2015-00013 | 生成日期 | 2015-03-15 | 公开日期 | 2015-03-15 |
| 文件编号 | 华政发〔2015〕1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华士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建设规划 | 关键词 | 乡镇,城乡,检验 |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
华士镇人民政府文件
华政发〔2015〕16号
华士镇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实施方案
为了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按照《国家卫生镇标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集镇管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围绕“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目标,加快推进集镇功能配套发展进程,提高集镇卫生管理整体水平,提升集镇形象,切实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
二、工作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2015年5月底前按照《国家卫生镇标准(2011版)》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迎检准备工作,确保今年6-11月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通过省、国家对我镇国家卫生镇复审。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 镇建委、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城市管理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城市建设、建筑工地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硬化,下水道无堵塞现象,城区无残垣断壁;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路灯亮化率≧98%。
3、主次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牵乱挂、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
4、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无违章占道、乱搭乱建、乱扔乱吐、垃圾渣土暴露、违章饲养畜禽等现象。
5、有计划地提升城市户外广告、灯光亮化工程质量和档次,加强亮化工程的管理。
6、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的监督管理和烟草广告管理。
7、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实施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无乱堆乱倒现象;工人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临时厕所、洗浴间清洁卫生;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二)卫生科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工作。
1、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镇的各类创建活动。
2、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3、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群众≧90%,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全天候保洁,一般街道保洁时间在10小时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率≧40%以上。
5、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6、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
7、积极组织开展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开展鼠、蝇、蚊、蟑螂的种群调查和密度监测工作,资料完整,为开展科学除“四害”提供依据。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通过综合防制,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8、加强对学校、村、社区和行业健康教育技术指导;指导村民、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行为形成率≧70%;指导各行各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使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9、负责国家卫生镇综合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三)三产办、工商分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分管范围负责食品、集贸市场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餐馆经营条件,把好《卫生许可证》办证关,做到一店一证一档。
2、做好城市建成区农副产品市场建设规划,不断提升市场档次。镇区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超市(小副食店)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全镇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3、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和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餐馆、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开展监督管理,努力使公共场所和餐饮单位的硬件设施不断完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餐饮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小餐馆、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网吧)室内外环境整洁,潲水桶加盖,排污排水沟畅通,清洗、消毒、通风、防蝇、防尘、防鼠等各项卫生设施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操作规范,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5、餐饮业、集体食堂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制定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2、加强烟草广告审批管理,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四)自来水厂负责生活饮用水供应保障及卫生安全。
1、自来水居民供水率在98%以上。
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检测资料齐全。
(五)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传染病防治
1、医疗机构设有传染病门诊,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制度,门诊日志齐全。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近两年内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4、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5、加强行业健康教育技术指导,通过宣传教育资料、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教育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使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
6、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加大宣传、督促检查力度,开展好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开辟禁烟区域并实行禁烟巡逻,达到创建无烟医疗机构目标。
(六)环保所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对城区噪声、油烟污染、个别企业违规排污的整治。
主要环保指标要求:
1、全年API(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8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5、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七)农服中心及建委共同负责城市绿化与管理工作。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以上,管理制度落实。
(八)宣传科负责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的宣传工作。
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卫生科普知识和健康教育栏目;加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卫生的宣传;紧密结合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宣传。
(九)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和治安管理。
1、城市道路畅通,管理规范,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违章占道现象。
2、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化,交通管理设施和安全设施完好整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对犬只敞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违章收购废品及鼠药市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禁止脏车
4、严惩损坏市政、环卫、园林、交通等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制造城市“牛皮癣”的打击力度。
5、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街头乞讨、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爱国卫生工作。
建成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
(十一)质监科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十二)农服中心负责河道管理。
镇区内河道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物;坡岸整洁,无垃圾,无杂物。
(十三)民政科负责做好街头乞讨、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四)新农办具体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抓好市命名星级村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对镇村结合部废品回收站要联系城管工商共同做好治理工作
(十五)华士村、华中村、龙河村、华益村、华士社区、陆桥村、陆丰村、华西十三村、陆桥社区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工作。
1、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单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强化“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要求,无违章建筑,环境优美。
2、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3、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创建活动,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不断增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
4、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5、加强对宠物饲养的督促检查,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无占道经营,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乱开店铺、乱设摊点等现象。集贸市场、公厕管理规范,餐饮店、副食店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要求。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5月)。
3月下旬召开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复查迎检工作。
第二阶段:复查迎检阶段(6-11月底)。
根据复查迎检工作实施计划,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对我市环境卫生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地梳理,针对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复查要求,随时做好迎接无锡市、省、全国爱卫办组织复审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无锡市爱卫办组织复审检查,6月底前将复审检查情况报省爱卫办。
7-9月份,省爱卫办组织复审检查,9月底前将复审检查情况报全国爱卫办。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0—12月)
按照上级整改要求,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创建成果,迎接国家爱卫办抽查。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环境卫生与基础设施组、环境保护组、行业卫生除害防病组、社区和单位卫生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国家卫生镇复查迎检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具体工作。爱卫办负责与上级爱卫办联络工作及全镇除“四害”工作。各村(社区)和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层层落实好工作任务,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国家卫生镇复查考核迎检准备工作顺利进行。
(二)层层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的宣传动员活动。新闻单位要将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列为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开设专题和专栏,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做到报刊有文、电视台有像有声。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和文艺演出、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镇迎检办、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人员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检查和综合整治。全面检查主要街区、背街小巷、居民区、镇中村、镇郊结合部和车站、商店、餐饮、旅店、美容美发店、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公共聚集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发现问题,限时进行整治,坚决不留死角。要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为单位,大力开展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的活动,保持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发生和传播,随时做到城市整洁、有序。
(四)坚持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做好与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无锡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与执法检查。
(五)加大投入,抓好薄弱环节建设。对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和在建重点项目,要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加快建设速度。各村(社区)、单位要加大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共建美好家园。
(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各类软件资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收集、整理并继续完善国家卫生镇创建、巩固和发展的各项工作资料,确保国家卫生镇复查顺利通过。
华士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