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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4-00767 生成日期 2014-07-08 公开日期 2014-07-08
文件编号 澄网公2014(0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主题(二级) 广播、电影、电视 关键词 广播,章程,公告
效力状况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苏省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澄网公2014(014)号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变更

(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机器台数)

单位名称:江阴市超越网吧

网吧连锁企业:江苏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江阴市祝塘镇云顾路27号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原法定代表人:陈贤

现法定代表人:何飞

经营性质:个人独资

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

原计算机台数:200台

现计算机台数:120台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监督电话:86415009 86415010

通讯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 邮编:214434

公示时限: 自2014年6月25日起的10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 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江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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