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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失信将入政府黑名单 专家:诚信企业将得到更多回报 发布时间:2014/08/25

【导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施行,企业经营状况必须公示,一旦失信将进入政府黑名单。

央广网财经北京8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网上有大学毕业生这样吐槽:找工作找到一家公司,看上去很牛,说是和世界500强的第几位公司都有合作。于是兴冲冲地去上班了,公司要求可真严,迟到要罚50元,接电话要罚50元,可工资不多,后来才知道,哪里和什么世界500强公司有什么合作,其实公司整天都在招人,根本就是一家没有主营业务的骗子公司。求职者进了这种公司损失不小,要是别的公司不知深浅和这种公司贸然作买卖,也得上大当。

如今,这种企业经营信息不透明的状况要彻底改变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信息,保障社会公众准确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这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首先是信息公开、然后是社会力量来集体监督。这大大强化了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让失信公司寸步难行,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立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制度。明确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期间、公示程序和公示载体,为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企业情况,规定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知名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况杰注意到,和过去相比,企业信息披露发生了三大变化,了解企业经营有了新的抓手,是很大的进步。

况杰:由原来的工商部门的年检,相当于审批式的,改为由企业主动来申报。首先是对企业的一个信任。其次,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第三,可能报送的信息比以前还要更加完整和准确,这是一个大的进步。在以前取消年检之后,应该说对于企业的监督缺少这么一个抓手,现在通过这个企业信息的公示制度,应该说是一个在取消年检情况下的新的对企业能够形成有效监督的机制,比原来确实有很大的进步。

过去监督企业靠年检制度,一小批人监督一大批企业,监管压力大、信息真假难辨。如今,企业信息公开,由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的个人和公司来监督,况杰认为,效果会更好。

况杰:如果是工商局来监督的话,实际上工商局的人手很有限,特别是在每年快到6月底,年检结束的时候,工商局会很忙,实际上它就花很短的时间去审查,对资料的判断其实并不是那么全备,因为它的工作压力很大。实际上最好的方法就是公开,通过公示的方法,由社会各界特别是和它有关联的企业对它进行实质上的监督。如果大家都能够公开信息的话,对企业的诚信应该构成了更大的压力,有助于建立企业的诚信制度。

一个老鼠屎往往会坏一锅汤,以往少数不守信的企业也会牵连大多数诚实守信企业的信誉。况杰说,随着企业诚信的透明化,企业有了公平的竞争环境,诚实守信的企业会得到更多认可与回报

 

况杰:比如说以前和一个企业打交道,主要是要看它的诚信,看它的注册资金,看它的办公地址,但这些信息很多企业都有可能进行虚构,甚至一个本身很大的企业,也许它其实是资不抵债,这些都有可能,因为你看不到这些企业。现在取消了年检的实缴制、企业注册的实缴制和企业的年检,以前我们很难认定企业的诚信程度,现在通过信息公示应该能对一个企业有更加清晰的了解。企业的产品能不能卖得出去,合作伙伴愿不愿意和这个企业合作,这是和企业的诚信程度密切有关的,如果是诚信度高的企业,它会得到相应的产品溢价或者价格上的优势,简单的说,如果这个企业诚信更好,产品就会卖得更好,价格就有可能卖的更贵,企业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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