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209/2014-00006 | 生成日期 | 2013-02-21 | 公开日期 | 2013-02-21 |
文件编号 | 周政发[2013]1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水利、水务 | 关键词 | 水域,防汛,方案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周政发〔2013〕10号
关于印发《周庄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纲要
(2013—2015年)》的通知
各村(街办)、企事业单位、驻镇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周庄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3—2015年)已经镇十七届三次人代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周庄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3—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探索周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大幅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江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周庄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周庄镇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3年—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
一、总体要求
以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张家港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为重点,以改善提高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家园为目标,以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为抓手,努力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周庄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到2015年,初步建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生活质量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济、社会、生态系统,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为加快推进周庄建设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城乡建设的样板区、生态文明的模范区、人民幸福的示范区、社会和谐的引领区,实现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历史性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至2015年,全镇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 28 %。万元GDP能耗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林木覆盖率达到18%,空气环境优良率达到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5%,中水回用实际处理率达到50%,主要河道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以结构调整为主导,大力构建生态文明产业体系
着力构建现代生态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实现经济总量和发展质态的“双重跨越、全面转型”。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精明发展”的理念,强化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划定功能分区。2013年,完成周南工业园区环评及生态示范工业园区规划。 (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办、农经中心)
2、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升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切实强化污染源头控制,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把项目审批关,2013年起,在全镇范围内禁止新上燃煤型工业窑炉、锅炉,禁止新办化工、印染和传统人造革企业,严格限批高耗能、高耗水项目,禁批氮磷污染排放项目和污水无法接管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继续推进印染、化工、人造革、锻造等行业综合整治,每年按市政府规定关停整治不合格企业。2013年,关停销售500万以下的印染企业5家,关停小化工2家。至2015年,集镇区人造革企业按城市建设规划实行产业转移,每年关停被上级环保部门信息公开评定为黑色的人革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2013年起,新上项目一律使用清洁能源。同时,按照“特色化、生态化”发展原则,着力打造特色生态园区,到2015年,周南工业园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责任部门:农经中心、资产办、环保所、安监所、科技办)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
合发展”。2015年前,完成三房巷商业街等现代服务业样板区。
(责任部门:三产办 、农经中心)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低消耗、低污染、循环型产业,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新增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到2015年,全镇创建“两型”企业6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验收通过率100%,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率超过15%。
(责任部门:农经中心、环保所)
(二)以环境治理为重点,大力构建生态文明环境体系
持续推进民生环保,加大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置规范化、资源化利用。
1、深化推进张家港河流域治理。加强“河长制”管理,以二号河、三号河等主要入河支流为重点,通过生态清淤、修复、截污、绿化、堤岸改造等综合整治措施,消除或减轻水体污染,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实现重点监测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持续上升。2013年,完成二号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启动建设,主要入河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2015年,主要入河河道达到水功能区标准,二号河、三号河建成镇区景观河道。切实加强控源截污,加强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继续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启动周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到2015年,全镇基本形成排水用户全接管、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全提标的国内一流的污水治理体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7万吨/日。
(责任部门:水利科、建管所、农服中心、环保所)
2、全面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加大人造革、印染等大气污染重点企业治理,以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控制为重点,督促热电行业、非电工业使用先进实用脱硫脱硝技术,2013年,完成镇区22家印染企业废气治理。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2013年,实施煤改气企业10家。加强餐饮娱乐等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治理集镇区重点饮食业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油烟污染。加大绿化造林力度,提升区域绿地生态功能,提高植被空气净化能力,每年完成绿化造林面积300亩以上。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切实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到2013年,集镇区全年平均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镇区全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大于300天。
(责任部门:环保所、工商分局、城管执法中队、农经中心、爱卫办、农服中心、相关行政村)
3、积极改善声环境质量。科学合理地推进城市化建设,完善噪声污染管理的框架建设,强化对各类噪声污染源的防治和监管,加快工业集中区内居民的拆迁,至2015年,累计完成拆迁面积50万平方米,2013年完成拆迁面积 13.5万平方米。加强声环境宣传教育,进一步改善全镇声环境质量,创造安静舒适祥和的声环境,2013年起,周庄大街、兴隆路机动车实行禁鸣。
(责任单位:环保所、建管所、交警中队、城管中队)
4、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到2015年,农村垃圾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工业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尤其是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进入污泥焚烧处置单位处置;涉重等易产生污泥的企业污泥全部进入有环保部门备案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强化固危废监管,探索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途径,全镇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率、工业
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到 100%。
(责任部门:爱卫办、城管执法中队、环保所、相关行政村)
(三)以改善环境为目标,大力构建生态文明宜居体系
进一步树立生态宜居核心价值,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行落实优化环境的各种有效手段,促使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宜居水平不断
提升。
1、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立面出新、道路硬化、河道清淤、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运体系完善等为重点,推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精心打造环境整治示范点。深入开展“美丽村庄”三年创建行动,每年打造2-3个环境秀美、个性鲜明、内涵丰富的特色村,建成一批江阴、无锡乃至省内外知名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构建江南村居文明。2015年,完成国家级生态镇建设规划并启动建设,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无锡市级及以上生态村。2013年,建成1家国家级生态村,1家省级生态村。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完善城乡绿化生态功能体系,建设绿色宜居城镇。到2015年,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 m2。积极开展公共活动空间景观改造工程、村庄道路景观改造工程、水域景观改造工程等生态景观工程,有效提升全镇环境面貌。 (责任部门:新农办、环保所、农服中心、建管所)
2、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工农业节水,加快提高工业用水及再生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实施取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推行用水阶梯式计价制度。严格控制大排水量项目,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强化对新、改、扩建项目节水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开展节水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和家庭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积极
创建节水型社会。
(责任部门:水利科、农机站、农经中心、农服中心、宣传科、机关党总支、文教科)
3、推进生态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安静社区宣传,制定安静社区管理制度,提高社区内道路及停车场的设计,构筑安全宁静的社区环境,到2015年,居民对小区声环境状况满意率在95%以上。通过增加社区绿地面积、优化植物配置等途径,提高社区绿化水平,到2013年,新建居住小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
(责任部门:宣传科、交管所、农服中心、文化中心)
4、构建和谐人口环境。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大力招引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快培养服务与管理型人才,以及技术实用型人才,促进产业水平与人口素质的共同提升。健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掌握发展趋势,采取应对措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
(责任部门:组织科、计生办、社保所)
(四)以素质提升为抓手,大力构建生态文明文化体系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学校、社会、家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到2015年,全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课程或相关主题活动达到6课时/学年。以每年“世界水日”、“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水安全活动日”、“环境日”和科普宣传周等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和群众性生态文化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念、新知识、新举措、新成效,到2015年,全镇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宣传科、组织科、环保所、文教科)
2、保护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充分利用江南水乡及城市人文资源,以水系为纽带,以文化为灵魂,积极打造极具地域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带,培育富有周庄特色的生态文化产业。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性修复。重视周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挖掘力度。切实保护好农村历史文化遗存,注重保留原汁原味的乡土文化,努力形成一批农村生态文化建设亮点。
(责任部门:宣传科、规划办、文化中心)
3、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组织引导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宾馆”、“生态镇”、“生态村”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单位。积极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者行动计划等生态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节水、节电、节地等节能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态文明生活方式。
(责任部门:宣传科、团委、环保所、文教科)
4、培育企业生态文化。建立企业生态文明考核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支持环保等公共事业,全面提升企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鼓励企业依据污染物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行为等评价标准,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保护情况和信息,扶持企业开展生态技
术研发引进、设备生态化改造,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环境友好企业”。
(责任部门:环保所、农经中心)
5、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领域的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界代表和广大市民意见,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环保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者社会参与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公众对环境满意率明显提升。2013年起,全镇主要河道两侧污染排放企业全部树立公示牌,实行“企业领导主责、职能部门主管、人大代表监督”的河道环境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大办)
(五)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大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政策研究,加快制定完善生态制度,逐步形成政
府指导、自我约束、公众监督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健全政府绿色行政体系。建立绿色行政考核制度和政府自我约束机制,构建以“引导”和“预防”为主的政府生态化管理。加强机关和两委班子成员人员生态文明教育和培训,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政府听证会制度和专家论证、群众评议等制度,完善行政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部门:党政办、监察室、环保所)
2、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采用经济政策支持和典型示范引路等方式,激励企业节能减排。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或资金补贴,并在企业环境行为评级、环境标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设立镇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实行奖罚并举。在澄政办发[2011]15号文件奖励的基础上对总量削减COD额外奖励1000元/吨。完成IC卡安装的,每个奖励1万元。完成煤改天燃气的每家奖励2万元,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进行废气治理且废气达标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建立节能减排保证金制度,创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模式,对排污总量超过水环境容量或水功能不达标的地区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并停发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和超过水、气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一律停批新增总量的新建项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为原则,采取经济手段倒逼水环境综合治理,对我镇被划入重点风险源以及国家、省控、重污染的企业收取10-20万元的保证金;对未达到90%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按每低1%收取1万元生态补偿费用,对被市或以上环保部门查处有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每次收取1万元生态补偿费用,对污水厂污泥不实行规范化处置的,按每吨200元收取生态补偿费用;对企业因偷直排导致河道污染且被环保部门查实的视情况收取污染程度相当的生态补偿费用。(生态补偿费用的收缴形式和使用途径由镇财政所和环保所研究制定相关规定)。
(责任部门:农经中心、环保所、财政所、监察室)
3、推行绿色信贷、保险政策。加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定期评价,与银行环境信息共享,对限制和淘汰类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污染事故认定机制和理赔程序,最大程度保障环境污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相关银行、环保所、相关保险公司)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村、街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村、街办和有关部门组建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落实职责分工,强化推进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纳入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对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通过专题栏目、系列报道、辅导培训、展览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知识,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提高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度和关注度。鼓励建立各类环保志愿组织,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大力表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生态文明 三年行动纲要 通知
周庄镇党政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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