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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3-00733 生成日期 2013-12-26 公开日期 2013-12-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告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电子政务 关键词 统计,通知,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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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锡政公开办发〔20132

 

 


关于印发《无锡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无锡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无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11

 

 

无锡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办法

 

为认真贯彻国家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相关要求,继续深化和巩固向基层延伸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现结合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建设规范,制订我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办法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各市(县)区所属镇(街道)

    二、验收内容

1、服务事项完整性;

2、服务事项静态信息完整性;

3、服务事项编码准确性;

4、服务事项流程完整性;

5、系统操作人员管理完整性;

6、与市(县)区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联通;

7、服务指南公开(与门户网站联通)。

三、验收方法

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自行制订验收办法,并先行对本地所属各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的验收。在此基础上,市里将组织对各地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质量进行抽验,每个市(县)区根据实际抽查13个镇(街道),抽验结果作为该市(县)区推进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成绩,并计入该市(县)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年度考核成绩。

验收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每个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评价指标分别按权重设计分值,对每项指标评分后形成总分。如抽验2个以上镇(街道),其汇总成绩总平分作为该市(县)区推进工作成绩。

四、验收组织

各市(县)区验收工作由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应于2013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将结果报无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无锡市纪委效能室)。

全市抽验工作由无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时间初定于2014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无锡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验收评分细则

 

 

 

 

 

 

 

 

附:

无锡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验收评分细则

 

根据《无锡市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验收办法》所列验收内容,制订评分细则如下:

一、服务事项完整性(20分)

根据市(县)区政务公开办提供的本地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应列事项明细表,进入系统检查,缺1个事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二、服务事项静态信息完整性(20分)

进入系统通过检索检查事项静态信息填写是否完整,信息空缺1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服务事项编码准确性(15分)

根据《编码规则》进入系统检查事项编码是否准确,每个系统抽查5个事顶,编码错误1个扣3分,扣完为止。

四、服务事项流程完整性(15分)

进入系统检查事项是否绘制流程图,每个系统抽查5个事项,缺失流程图1个扣3分,流程图绘制(人员配置、环节操作配置)不完整的1个扣1分,扣完为止。

五、系统操作人员管理完整性(10分)

进入系统查看操作人员管理库,操作人员(业务工作人员、电子监察工作人员)没有入库的,缺失1人扣2分;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的,有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六、与市(县)区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联通(10分)

进入系统模拟操作办件,上传至上级行权平台,看镇(街道)平台有无与上级行权平台联通,没有联通扣10分。

七、服务指南公开(与门户网站联通)(10分)

检查镇(街道)门户网站,查看镇(街道)服务事项是否对外公开,系统服务事项没有公开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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