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820/2013-00041 | 生成日期 | 2013-08-01 | 公开日期 | 2013-09-04 |
文件编号 | 澄统发[2013]4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统计 | 关键词 | 培训,统计,方案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局公务员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澄人社〔2013〕74号)要求(以下简称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的主要对象
本局全体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实施步骤与主要活动安排
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将与“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统计系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等形式展开。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从2013年8月份开始,到2014年4月份结束,主要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
1.召开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宣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引导全局公务员把握活动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内生动力。
2.制定《江阴市统计局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2014年3月)
按照全市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局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活动。
1.开展全员培训。结合《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重点培训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以《江苏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为依据。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其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培训将结合“六五”普法活动,鼓励全局每一位公务员通过菜单式选学、网络学习、局大讲堂等形式参加专题学习和培训。培训与年度考核挂钩,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
2.组织读书活动。向局公务员推荐优秀书籍,进一步提高全局每一位公务员的法治理念,并组织读书兴趣小组活动,交流学习心得,撰写读书笔记。
3.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以及省统一编印的《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在局内网“法制建设”上刊登“每日一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检验培训学习成效,营造学习氛围。
4.积极组织和参加法治比赛活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统计法律法规和主题教育培训 “每日一题”等内容,在全局公务员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同时积极组织我局公务员参加省、无锡市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5.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通过局内、外网等载体,营造法治文化氛围。通过组织开展“法在我心里”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比赛、法治书画作品创作大赛或法制微博评比等活动,推动我局法制文化建设。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宣传社区行”活动,为社区居民上一堂统计法制课,在社区开展一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4年4月)
组织各科室(队)进行活动总结,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向前发展。总结全局开展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列入日程,明确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意义。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培训,统筹协调培训时间、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局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好、实施好本次活动。要注意发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密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统计工作实际需要和特点,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抓好全员轮训。做好人员参训登记,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三)做好活动总结。认真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局成立江阴市统计局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泓 局长
副组长:江兆成 国家统计局江阴调查队队长
陈 华 副局长
季克军 副局长
符国华 省统计局江阴调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主题教育培训实践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公务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与,主动学习,加强对综合法律知识和统计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以便今后在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时更擅于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全面提升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江阴市统计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