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962/2012-00039 | 生成日期 | 2012-05-08 | 公开日期 | 2012-05-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
主题(一级) | 主题(二级) | 关键词 |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澄安监〔2012〕35号
各镇、街道安监所,高新区、临港新城安监部门,重大危险源企业: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和利用市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功能,检验应急预案实施效果,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磨合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经研究,从2012年6月开始,每月对一个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一次点对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为此要求各重大危险源企业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重大危险源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危险源、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三、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安排演练计划,于2012年5月底前将2012年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科(见附表),并制订相应的演练方案,届时我局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点对点的应急预案演练。
各安监部门要负责将此通知传达到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同时认真组织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2012年5月8日
附件:
2012年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所属辖区 |
| |
单位注册地址 |
| 企业类别 |
| |
生产(经营) 场所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手机) |
| |
演练负责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 |
演练内容 | 综合预案 | 专项预案 | 现场处置 | |
|
|
| ||
计划演练时间 |
|
|
|
注:请各重大危险源单位于2012年5月底前将此表上报江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科。
联系人:时豪杰 联系电话:86862422 传真:8686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