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25X/2011-00024 | 生成日期 | 2011-10-15 | 公开日期 | 2011-11-07 |
文件编号 | 长政发[2011]5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
主题(一级) | 主题(二级) | 关键词 |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长政发[2011]50号
二〇一一年度冬季征兵命令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依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江阴市人民武装部2011年度征兵命令,我镇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将于10月15日全面展开。为做好今冬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特发布此命令。
一、征兵任务
今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计划在我镇征集新兵30名(不含女兵征集任务数)。具体征兵任务见附表。
二、征集对象
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是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男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并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行网上报名,择优入选。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1993年
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2008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和《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征[2011]9号)有关标准执行。
五、征集办法
应征公民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基层推荐,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12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
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送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七、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兵役法》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国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充分发挥文化、教育、工青妇等部门作用,坚持把征兵宣传与全民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同时也要抓好宣传栏、标语横幅等传统方法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适龄青年及其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宣传《从大学生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多渠道途径地进行思想发动,鼓励适龄青年“携笔从戎”,报效国家。
(二)认真落实廉洁规定。全面实行领兵、送兵方式后,对我们开展征兵工作、把握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廉洁征兵,杜绝征兵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征兵纪律“八不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的良好机制,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派出所、卫生、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切实搞好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文化程度审核。民政部门要结合征兵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要严密组织好送检青年和新兵的运送工作,确保新兵运送准时、安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上级赋予我镇征集新兵的光荣任务。
附件:2011年度冬季征兵各村任务分配表
长泾镇人民政府
长泾镇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度冬季征兵各村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兵员任务数 | 高中毕业兵员数 | 大专以上毕业兵员数 |
1 | 和平村 | 2 | 1 | 1 |
2 | 泾南村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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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泾东村 | 2 | 1 | 1 |
4 | 习礼村 | 2 | 1 | 1 |
5 | 长东村 | 2 | 1 | 1 |
6 | 南国村 | 3 | 2 | 1 |
7 | 花园村 | 3 | 2 | 1 |
8 | 刘桥村 | 3 | 2 | 1 |
9 | 河塘村 | 3 | 2 | 1 |
10 | 王家村 | 3 | 2 | 1 |
11 | 蒲市村 | 3 | 2 | 1 |
12 | 蔡桥村 | 1 | 1 |
|
13 | 长泾社区 | 1 | 1 |
|
合 计 | 30 | 20 | 10 |
长泾镇人民武装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